完善财税政策
服务广西智能经济发展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6年08月18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朱四畅
7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发表主旨讲话,提出要“全面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场景应用,协同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让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8月6日,自治区党委召开2026年度发展壮大智能经济专题协商座谈会,强调“集聚优质资源、链接东盟市场,让广西成为中国—东盟智能经济合作的‘桥头堡’”。财税政策是财政发挥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工具,在引导资源配置、激励技术创新、培育产业生态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以更优的财税政策服务智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亟须回答的重要课题。
深刻把握时代发展要求
从国际看,主要国家纷纷将人工智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持续加大研发与产业化支持力度;从国内看,各地竞相布局,智能经济已成为区域竞争的新赛道。在此背景下,财税政策作为政府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工具,要主动适应智能经济的新趋势、新需求。
智能经济具有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强外部性等特征,其发展不能完全依赖市场自发调节,需要政府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场景培育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尤其是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理论突破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投入大、周期长、不确定性高,市场机制难以充分覆盖,迫切需要财税政策在分担风险、降低成本和激励创新上发挥更大作用。
当前,广西积极构建“北上广研发+广西集成+东盟应用”的人工智能发展路径,推动“人工智能+制造”融合发展,打造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在老挝、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布局海外分中心,落地了一批面向东盟的AI应用项目和标杆场景,智能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也要看到,广东、浙江、四川等省份已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和政策体系,广西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迫形势。应紧扣智能经济发展要求,推动财税政策从普惠式扶持转向精准化赋能,从注重规模扩张转向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更加注重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这是务实选择。
遵循智能经济发展规律
智能经济作为一种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算法为核心驱动、以算力为重要支撑的新型经济形态,其发展演进具有自身的内在规律。深刻认识并自觉遵循这些规律,是构建与智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的基本前提。具体而言,要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律性要求。
遵循技术突破与数据驱动的创新规律。智能经济的主要动力来自算法、算力、数据的协同创新,基础研究投入大、周期长、外溢性强,市场难以充分覆盖。财税政策应加大对基础算法研究、算力设施和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稳定支持,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工具激励企业加大投入,建立竞争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创新投入机制。
把握技术赋能与产业催生的叠加规律。智能技术既改造传统产业,又催生新兴产业链,二者协同演进。财税政策既要支持智能芯片、大模型、智能终端等新兴产业培育,也要支持制造业、农业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核心效率标尺。智能经济的根本价值在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财税政策须从规模扩张转向效率提升,避免低效普惠补贴,将资金精准投向算法基础、算力设施、数据要素市场和应用场景示范等关键环节。2026年广西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三年安排450亿元支持以AI为引领的新质生产力发展”。财税政策应确保资金投向能够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领域。
顺应极化与辐射并存的空间集聚规律。智能经济呈空间集聚特征,广西要依托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和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等平台,打造智能经济集聚区。财税政策不能搞“一刀切”,应有选择地支持南宁等城市形成极核带动效应,同时辐射全区,形成“重点引领、多点支撑”格局。
构建财税政策支持体系
当前,广西智能经济发展面临若干突出问题和现实短板。如算力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高端人才短缺、企业研发投入动力不足、财税政策的精准性和协同性有待提升等。构建与智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财税政策体系,需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创新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政策设计、资金投入、基金引导、服务保障等各环节协同发力。
加快构建精准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体系。一是拓展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覆盖面。将人工智能领域更多关键环节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对人工智能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进行个性化辅导,进一步细化人工智能领域税收优惠的适用清单,推动税惠政策精准直达经营主体。探索推出“算力券”“模型券”等创新政策工具,降低中小企业使用算力和大模型的门槛。二是健全财政资金投入与引导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和人工智能领域的投入占比。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人工智能等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的杠杆作用。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母子基金落地,发挥自治区级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投入。完善基金让利和容错机制,对投资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激励。四是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模式。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融资租赁等方式助力企业数智化改造,扩大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覆盖面,将更多人工智能企业纳入支持范围。推动财政金融联动机制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人工智能企业的专属金融产品。五是优化政策落地与精准服务。简化政策申报流程,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等便利化措施,提升政策可及性和企业获得感。
加快形成面向东盟智能经济财税开放合作新优势。在跨境税收安排上,对面向东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合作的企业给予税收便利化支持。探索设立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国际合作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拓展东盟市场。在跨境数据流通、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加强财税制度保障,将广西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产业合作财税政策创新先行区。
加快提升财税政策理论研究和决策服务水平。财税政策的科学制定,离不开扎实的理论研究支撑。应加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治理、智能经济财税政策比较研究等领域的研究,建设面向东盟的财税政策数据库和政策评估平台,推动形成具有自主性的政策分析框架。加强高端智库建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业协同开展智能经济财税政策研究,形成“政产学研用”协同联动的政策创新格局,不断提升财税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