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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描绘生态画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桂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就综述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记者 唐健扬
  夏日骄阳,美景无处不在。訾洲公园内,三五成群的好友沐浴阳光、散步唠嗑;漓韵侨乡绿道上,一支自行车骑行队正卖力冲锋,绿意与负氧离子为其增添动力……
  如今的桂林,所到之处皆风景,抬头可见“天空蓝”,放眼环顾“生态绿”,日益提升的生态环境质量,正实实在在地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纵深推进。桂林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保护漓江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健全体制机制
  绿色发展筑牢生态防线

  2021年,全州县一砖厂收到1305万元的巨额罚单,堪称桂林史上最高环保处罚。此举震惊了桂林企业,再次突显桂林“铁腕”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
  治理环境污染,必须让监管“长出牙齿”。《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环保法规落地实施,填补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法制空白,恶意环境违法势头得到遏制。
  “十三五”期间桂林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73件、处罚金额9050万元,较“十二五”分别增长57.4%和85.6%。2021—2023年,全市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数量及处罚金额保持全区前列。
  生态体制改革方面,桂林在全区率先成立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一批重要改革措施。创新环保考核奖惩机制,在全区首创保证金制度,以严格的考核倒逼地方主体责任落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漓江的4月25日定为“漓江保护日”,在全国地市级城市首创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生态示范创建方面,龙胜各族自治县获生态环境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荔浦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阳朔县、资源县获得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