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桂林经验巡礼系列(之一)
创新执法司法实践
守护桂林秀美山水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记者张苑 通讯员曹长青 温扬娟 段彦伊
在桂林,山水之美关乎“国之大者”。而守护这片秀美的山水,是桂林人的使命,也是“中国之治”最生动的诠释。
法治力量是守护桂林山水的“利器”和“重器”。2021年以来,桂林市政法机关牢记领袖嘱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最严密法治治理生态环境,推动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道路。从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到成立漓江生态执法联盟,再到漓江智慧执法司法新模式……桂林政法机关持续推动着一场以法治力量护航漓江生态的“重要行动”。
政治引领,法治保护坚实有力
象鼻山旁人头攒动,古巷岩洞游人如织;漓江上百舸争流,两岸绿树葱茏,如诗如画的桂林山水正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八方来客……2023年,桂林旅游市场迎来全面复苏。一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景象背后,是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与守护。
立良法方能保善治,建机制方能促长久。近年来,在桂林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桂林市政法机关坚持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政治责任和底线要求,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法治建设,全面构建符合漓江流域实际的护山、护水、护绿生态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漓江生态治理机制从行政管控迈向全域法治化保护。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共同签订《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呵护漓江深度共识和漓江司法保护强大工作合力。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作用,联合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建立了“涉漓江流域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协助办案、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等7个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漓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的意见》,设立广西首个以地域命名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整合“四大检察”职能,建立健全完善“河(田、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优势,坚持打击环境犯罪与生态修复并重,以检察履职现代化助力漓江司法保护现代化。
桂林市司法局结合发展需要和实际,把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