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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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来源:桂林日报
(上接第二版)
(一)加强与外国议会的双边交流。与近190个国家和地区议会保持交往和联系,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新签署11项友好合作协议。邀请接待111个团组访华,组派150个团组出访。疫情发生后,积极运用“云外交”形式,举行双边线上活动260多场,组织线下外事活动98场,外交信函往来近2000件。推进与有关国家的法律合作项目,就法律草案起草中的合宪性审查、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配套规定、立法技术规范等开展交流研讨。围绕制定修改体育法、医疗保障法等,赴有关国家进行立法交流。积极主动做好9个新建复交国家议会工作,举行会见会谈、视频会晤22场,实现同新建复交国家交往全覆盖。发挥全国人大驻外干部的作用,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开展调研。
(二)深入参与议会多边交往合作。发挥全国人大和外国议会高层交往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各国议会联盟、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欧亚国家议长会议、六国议长会议等多边机制,坚定发出中国声音,坚定维护国家利益。派团出席65次国际会议,出席视频国际会议137场,广泛接触各国议员,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等中国主张成为国际共识。举办6期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线下议员研讨班,邀请25个国家的123名议员参加。举办同非洲四国、中亚五国、北非三国、非洲法语国家议会线上研讨会,加强在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出席多边议会组织举办的立法交流活动,介绍中国立法制度与立法经验。
(三)发挥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作用。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是人大对外工作的特有优势。全国人大与21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和政治对话机制,同16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35次机制交流会议,实现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成立双边友好小组136个,疫情以来围绕香港国安法、反对病毒溯源政治化、介绍“十四五”规划、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对外集体致函行动,有效配合国家外交行动。
(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妥善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对等原则对有关国家议员采取反制措施。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各层级发言人机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谈话、外事委声明、外事委发言人和法工委发言人谈话等方式,就涉藏、涉疆、涉港、涉台、人权、疫情及其他涉华敏感问题48次及时响亮发出人大声音。
(五)积极做好对外宣介。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介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翻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年度汇编英文本,通过中国人大网对外发布87部法律、决定英文译文,宣传阐释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建好用好中国人大网英文版,拓展运用新媒体表现形式,提升人大新闻宣传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组织94名基层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用亲身履职实践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五年来,人大外事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大对外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聚焦国家外交总体布局,推动落实国家元首之间达成的重要共识,确保完成党中央交付的重大外交任务;就是找准人大在国家对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务、特点、优势,通过立法机构的交往,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赢得更多友华人士;就是在国家需要时,毫不犹豫地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立法机构应尽的政治责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不断提高常委会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机关。
(一)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优化会议时间、程序和内容,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5次代表大会和39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1029项议题。发挥委员长会议作用,召开委员长会议136次。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依法提出会议召开时间、出席列席人员和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安排,严格请假报批制度,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认真做好议案提出和审议工作,增设单月委员长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拟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草案机制,提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发言和表决的规范化水平。
(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将原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定职能进行部分调整,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500余次。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或提请审议的法律案、决定案91件次,协调指导137件法律的起草工作,本届完成率达到92.7%。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202个议案和171个报告,均先由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提出报告。专门委员会承担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在立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工作、调研等方面,建立和修改了一系列制度规则,形成“立法-评估-修法”的动态闭环机制,确保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达到32个,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通公民、组织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设立5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成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90%以上的地市和80%以上的县区。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正式上线,服务常委会审议。建成并启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网络视频会议、“云听会”质量。开通全国人大机关专属政务微信,实现代表议案建议、调研成果转化全流程网上运行。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开通网上信访平台,处理信访总量43万多件次。提升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代表通道”、“部长通道”,设立各代表团新闻发言人、大会新闻中心视频采访室,强化立法监督全过程报道和代表履职宣传。发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中国人大杂志作用,推进“刊网微端”融合向纵深发展,组织编写理论读物,研究阐释人大制度理论。做好疫情下大会和常委会会议的服务保障,确保人民大会堂正常运转。
(四)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连续五年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等主题,举办32次专题讲座。制定并实施全国人大机关五年学习规划。坚持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打造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
(五)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召开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连续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指导地方人大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协同立法、共同立法,举办地方人大负责同志人大制度理论学习班,交流工作经验。地方人大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对外交往等工作,为推动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根基更牢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更鲜明,作为工作机关的运转更高效,作为代表机关的作用更显著,有力保证了人大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质量水平,有序推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实践。
各位代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五年,我们也深深感到,人大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诸多不足。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历史洪流中,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人大工作在一些方面也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特别是立法工作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还存在法律的系统性、衔接性、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还存在力度不够、实效不够的问题;服务代表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有待增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五年的实践,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宪法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必须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2023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了预安排。
(一)做好宪法实施和立法工作。推进合宪性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研究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立法工作。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科技、民生、社会、文化、环保、安全、国防领域立法。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监督大会批准的重大事项。加大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
(三)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强化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持续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四)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全力配合党和国家外交布局,完成党中央交给人大的外事工作任务。加强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交往,夯实双边关系的民意基础和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多边议会组织活动,展示中国形象,宣介中国主张。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各级发言人机制作用,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勇于发声、敢于斗争。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履职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