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 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
桂林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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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来源:桂林日报
民警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提供“跨省通办”服务。易丹 摄
□本报记者陈静 通讯员易丹
“现在不用回到户籍地湖南,在桂林就能给我的孩子申领身份证,对我们这些在外经商的人来说真的是太方便了。”11月1日,来自湖南的欧阳先生带着儿子来到象山公安分局户政大厅,顺利为儿子申领了人生中首张身份证,他对新实施的便民政策称赞不已。
原来,欧阳先生的儿子户籍在湖南省,因为返回户籍地路途遥远,需花费一笔不少的交通费用和大量时间、精力,加之工作繁忙,儿子的身份证迟迟未能办理。而现在只要在居住地申请,由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即可,让欧阳先生的难题迎刃而解。
据介绍,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公安部关于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从2022年11月1日起,自治区公安厅在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市所有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开展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这是广西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的有力举措,对于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首次办理身份证对于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来说挺方便的,但对于在外地工作生活的人来说不太容易。”户籍民警介绍,按照以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规定,外地群众需回到户籍地办理。这对于在外省居住生活的人来说,在户籍地和居住地来回跑,既要花费一笔不少的费用,也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极为不便。广西公安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系统业务流程,打破异地办理的地域阻隔,优化服务方式,丰富办事渠道。截至目前,广西已与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贵州、四川、辽宁、西藏、云南、甘肃、湖北、江苏、海南、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身在广西的这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户籍居民,可以向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户籍派出所、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无需返回户籍地办理。从12月1日起,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将在全区全面铺开。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如何办?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首先要准备好所需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收养登记证。
其次是受理流程——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需要提醒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缴纳工本费。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也可以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