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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监督
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10月15日    来源:桂林日报

  临桂区纪委监委把“四风”问题专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内容之一,紧盯干部作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曝光等方式多管齐下,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图为临桂区纪委监委督查组国庆节前到税务局查阅各单位大额发票开具情况。古宇燕 摄
□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周子幸 文豪 王艾丽 李坦容 古宇燕 宋文娟 文庭庭 邓丽萍
荔浦: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护航高质量发展

  开列政治监督工作清单,探索建立“室组地巡”监督机制,开展政治建设专项督查……
  十年来,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履行政治监督根本职责,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政治生态迈向持久风清气正。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采用“监督清单”的工作方式,每季度制定下发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部署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建设重点任务专项督查,督促各乡镇、市直单位梳理本部门政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与此同时,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着力破解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资金项目和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十年来,荔浦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问题140个,处理26人,处分11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个,处理184人。
  精准定位监督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政治监督重点内容并非一成不变,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紧跟“时”与“势”,根据各阶段重点工作不断充实政治监督内容,在一次次监督、一项项整治中确保党中央的决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在脱贫攻坚硬仗中,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巩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抓系统、系统抓”专项工作为抓手,加强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全流程监督,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7个,处理44人,处分123人。在疫情防控大考中,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聚焦疫情防控中“四风”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地”“室组局”联合监督方式,聚焦疫情排查、人员管控、值守卡点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以高质量监督坚决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在乡村振兴进程中,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研究制定过渡期专项监督“八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抽调精干力量设立工作专班,聚焦涉农项目资金、“两不愁三保障”等方面精准发力,确保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安全运行。2021年以来,全市共检查项目58个,涉及资金45660.78万元,发现并整改问题29个。
  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荔浦旅游局原局长谢齐贤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案;修仁镇中心学校原校长余荣兴严重违纪违法案……一系列关于“一把手”的通报持续释放出一刻不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紧盯“关键少数”,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做实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强化“一把手”监督有效途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等多种形式,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密度、提升监督实效。该市先后制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工作方案》,以“书记谈书记”、廉政谈话等多种谈话方式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主体责任。此外,该市出台了《关于推行“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制定、公开“两清单”,进一步厘清权力内容、权力边界和权力行使方式,形成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横到边、纵到底的大监督格局。据统计,全市共制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70份。
  十年奋进,步履铿锵。新的征程上,荔浦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聚焦“国之大者”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新时代新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临桂:“清单化”监督
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我们把‘政治监督攻坚战’作为每年工作的重要抓手,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政治监督,并且建立‘动态清单’,切实让政治监督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临桂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落地见效,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找准政治监督切入点,每年出台政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按季度、分阶段预排监督主题和重点内容,统筹协调、分级推进,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形成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并实行“一季度一报告、一季度一反馈、一季度一督促”。
  “‘动态清单’是我们开展政治监督的细化监督清单,是做深做细做实政治监督的有效举措,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张芳琴说。
  为确保政治监督效果,该区纪委监委根据政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政治监督任务清单,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联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成督查组,在开展专项监督前召开部署会和培训会,明确每条任务清单的责任人和职责所在,形成责任清单;督查组对监督内容、任务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找准监督的方法路径,高标准、严要求做细做实政治监督。
  在今年第三季度,为加强政治监督,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督查组聚焦疫情防控检查工作重点,通过实地抽查、电话督查、“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全区高速卡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值班人员工作落实情况,查阅了人员、车辆排查以及值班情况登记表。在六塘高速卡点检查时发现,某区直单位值班人员存在脱岗情况,督查组立即督促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进行整改,并对脱岗值班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据悉,临桂区纪委监委每年都对该区70个区直部门、11个乡镇的政治监督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累计已开展10余轮次的专项政治监督,发现问题38个,立行立改13个。
  “政治监督不是空洞口号,必须把监督措施落细落实,不断提高政治监督的科学性和精准度。我们将继续坚持每季聚焦工作重点,梳理落实‘两个维护’、党内政治生活、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着力做细做实政治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州: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
践行“两个维护”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全县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提供坚强保障。
  牢记初心使命,做深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水平监督保障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提醒谈话、集体约谈、专题谈话、重点谈话“四项谈话”机制,推动“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破题见效。持续纠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扎实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深入开展开展政法系统、供销系统、粮食购销领域、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5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5个。坚持以常态化监督保障常态化防控,开展三轮疫情防控督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疫情防控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答好政治监督必答题。该县纪委监委协助县委将责任细化为63项工作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细落实。成立审计核查督查组,开展督查2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个,推动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廉洁高效建成;立案查处违反政治纪律3件,违反组织纪律、破坏党内政治生态17件,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同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廉洁关,累计审核“两委”负责人候选人3846人,回复涉及提拔重用的党风廉政意见955人次,对258名科级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全县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好转。

平乐:牢记领袖嘱托
扎实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

  走进漓江下游的平乐镇南佛村委印山背村,这里山间植被郁郁葱葱,河水碧绿清澈,呈现出天蓝水绿地干净的良好生态环境。生活在这里的村民幸福感十足,他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现在这里干净多了,环境非常舒适,经常有大巴载着游客来游玩。”该村村民欣喜地跟督查组工作人员说,“这几年,关闭了沿漓江污染严重的企业,抓好了漓江沿线日常保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和以前不能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清廉平乐建设工作,平乐县纪委监委认真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为打造“工业强县、文旅强县、农业强县”提供坚强保障。
  持续开展“清单化”动态监督。平乐县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列政治监督清单,划出监督重点,明确牵头单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与乡镇纪委作用,督促各乡镇以及职能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围绕科学保护漓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30余次,以良好作风护航平乐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组建“纪委+职能部门”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渡口安全、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紧盯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发现并整改问题24个,下发通报5期,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积极发挥“室组地”联合监督力量。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涉及全县的11个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工程项目、上级巡视、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定期汇总监督工作成效、研判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将监督发现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派出4个督导组,开展监督7次,检查项目11个,发现问题8个。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正风肃纪又反腐惩恶,既雷厉风行又久久为功,不断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清廉平乐建设责任。”平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兴安:聚焦“国之大者” 深化政治监督
  位于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的华南第一高峰猫儿山是漓江、寻江、资江的发源地,保护好这个三江之源,守卫好兴安的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更是兴安全县纪检监察人的重大责任、重要使命。曾经,全县河道非法制砂点流动隐蔽,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但如今河水清澈见底、空气清新、竹林如海,昔日的“斑驳”已完成华丽蜕变。生态环境的转变,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的一个缩影。
  强化政治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年间,兴安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以贯之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暗访督查时,该县纪委监委发现华江乡、溶江镇的漓江河源头流域存在隐蔽的非法制砂打砂点,于是立即成立“室组地”联动监督小组精准监督,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履职,依法取缔非法制砂打砂点17个。
  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踪监督,深入全县17个非法制砂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认真做好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整治工作。对发现溶江镇龙源村委东田村制砂点的土地未平整,未达到县委、县政府的复垦复绿标准等22个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现场进行整改,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4人;对溶江镇塔边村委深渡自然村郁某非法占用12亩农用地建造制砂厂迟迟未整改完成,向县自然资源局下发监察建议,要求限时整改完成,通过全过程、链条式监督有力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上向好。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根本职责。兴安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政治导向,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政治监督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内容,通过季度性派发“监督清单”模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全年常态化的“政治体检”,以有力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021年,兴安县委依法成功收回灵渠经营权,该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及时将对灵渠保护利用的监督纳入政治监督季度清单,针对灵渠水域整治、灵渠保护资金项目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重点监督,坚决杜绝职能部门出现监管不力,在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以及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纪和贪腐问题。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0次,发现灵渠清淤项目资金未及时做项目预算等问题11个,提出意见建议3条,有力推动千年古灵渠焕发新容颜。
  “做好常态化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服务保障‘国之大者’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将持续深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推动‘十四五’规划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兴安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龙胜: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
  “今天值班记录情况怎样?值班中遇到什么困难和问题没有?”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县直各单位、乡镇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安保维稳工作、国庆假期值班值守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
  近年来,龙胜各族自治县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突出派驻监督、建立联动机制、织牢监督网络,有力增强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的转变,真正实现“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专责、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
  突出派驻监督,切实发挥“探头”作用。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整合1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实行“双组长”协作负责制,即同一监督检查协作组中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负责本协作组内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今年来,该县纪委书记委托13个纪检监察组通过“双组长”协作负责制与52个县直单位,共计109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背靠背”谈话,制发了《关于反馈2022年县纪委书记同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有关情况的函》13份,反馈问题23个,提出意见建议27条。
  建立联动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与协调配合,以纪检监察职责为主线,贯通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我们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计机关等成员单位沟通贯通、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协同。同时,印发《案件通报和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以及线索核查结果反馈机制,规范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提高监督效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织牢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该县纪委监委配齐10个乡(镇)12名纪检监察干部、123个村(社区)纪检委员;成立13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涵盖58个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设置巡察办和3个县委巡察组,聘请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担任特约监察员,确保“四项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同时,创新实施“网格化”监督模式,强化“室组”“室组地”联动,实现监督真正延伸到基层,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