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历史数字报

我市开展城乡自建房
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6月05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文俊)记者从6月1日召开的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暨“百日行动”部署会上获悉,今年6-9月,我市将集中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强调,开展“百日行动”要全面摸底排查,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以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医院学校周边以及基层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经营性自建房为重点对象,以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等“九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并重点排查自建房的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彻底摸清底数、拉出清单、建立台账,确保不漏一栋、不落一户。要坚持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经专业鉴定确认的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部纳入台账,实行清单制、销号制管理,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抓紧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停止营业等管控措施,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确保危房不住人,尽快实施相关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长效治理,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自建房全链条监管,确保从源头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会议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蒋春华参加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