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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生态法治根基 守护最美绿水青山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2年05月16日 来源:桂林日报
□记者张苑 通讯员曹长青 段彦伊 “漓江的生态建设与科学保护,兹事体大。”习近平总书记对保护漓江的殷切嘱托,一直是桂林人探索与前进的动力。 法治的力量是科学保护生态环境的“利器”和“重器”。 “充分发挥全市政法系统法治服务和保障职能,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聚力共筑平安法治保护屏障,创新漓江生态保护领域治理模式,为漓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对全市政法机关提出要求。 2021年4月以来,一场以法治力量推动漓江科学保护的行动在桂林政法机关持续展开。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主导下,一项项关于漓江保护的司法政策健全完善;一起起破坏漓江生态的典型案件被依法审判;一个个围绕山水展开的创新合作模式尝试开展……推动着漓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沿着法治化轨道行稳致远。 2021年5月,我市成立“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负责集中管辖涉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 2021年7月6日,“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该办公室实行“以刑事检察为先导,以公益诉讼为主导,以民事、行政检察为补充”的办案模式,旨在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配合,集中统一、全流程办理涉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办公室成立以来,桂林市检察院部署漓江流域10个县(区)检察院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完善“河(湖、林、田)长+检察长”生态环境治理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执法活动,妥善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 2021年以来,为全力打造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升级版”,桂林市公安局先后开展“昆仑”“飓风”“春雷”等专项打击行动12次;侦办阳朔、灌阳非法采矿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全年共破获涉林、江、自然资源类案件数百起,收缴(救助、放生)野生动物一大批,林地(林木)被破坏后复绿面积达656.77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10万元。 2021年以来,桂林市司法系统坚持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为科学保护漓江提供坚强后盾。审查并上报市政府、市人大一次审议通过《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为特色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奠定法治基石。 与此同时,围绕共治共享、齐抓共管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这项系统工程,桂林市政法系统开展大走访大宣讲,专家学者、党员、政法干警、干部群众开展“共守漓江”主题志愿系列活动,最大程度凝聚合力。此外,桂林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与市政法各部门联动,带动各县(市、区)政法系统完善沿江法治文化阵地,统筹利用漓江、景区、红色教育基地等资源,将漓江流域与法治元素、生态保护、民主法治建设互融互促,打造了一批沿江法治文化阵地。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如今,在全市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漓江的生态保护和开放发展并行,自然生态、文化深度融合,桂林正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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