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成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左三),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领导为中心揭牌。
2021年7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右)和桂林市委书记周家斌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2021年9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左三)陪同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唐政(左四)调研七星区检察院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
2021年10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罗贤瑞(右三)在兴坪码头漓江分局水上警务站调研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12月,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左三)到兴安县华江瑶族乡调研漓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021年10月,桂林检察机关联合市河长办及有关部门开展秋季联合巡河协同执法活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左四)参加活动。
桂林市司法局开展党建活动,考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