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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
第二期(2022年)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

市政规〔2022〕2号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4月23日    来源:桂林日报

  附:靖江王陵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示意图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靖江王陵遗址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21〕13号)相关要求,决定开展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第二期(2022年)散葬民坟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迁移范围与《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21〕13号)所确定迁移范围一致。2022年度完成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第二期散葬民坟迁移任务,重点迁移端懿王陵陵园围墙内和怀顺王陵与昭和王陵保护范围内的散葬民坟(详见附件和现场标识)。
  二、迁移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第二期散葬民坟迁移任务。
  坟主家属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自行前往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和迁移手续。
  三、迁移安置地点
  分批安置到天赐园公墓和尧山公墓。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广大共产党员、公职人员及其家属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本通告。
  (二)未按本通告规定时间登记的民坟,视为无主坟。
  (三)本通告发布后,对无主坟、未按本通告规定时间迁移的民坟和继续在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买卖集体土地建墓葬坟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具体安置政策详询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靖江王陵文物管理处(桂林市七星区靖江路1号)
  联系电话:0773—8994377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