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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赵仲华主持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04月23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娟)4月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表决通过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漓江保护日”的决定》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仲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徐锋、谢灵忠、区捷、唐修璇、李滨、林武民,秘书长石凤羽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桂林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桂林市青狮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二审)、《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诉前羁押工作情况的报告》、《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漓江保护日”的议案》、《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漓江保护日”的决定》,决定自2022年起,将每年4月25日设为“漓江保护日”;表决通过《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刘宁书记在会议上的讲话,对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落实好市委各项工作安排,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副市长周强,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副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