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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公平正义奋战到生命最后一刻
——记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曹艳群
桂林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来源:桂林日报
▲2021年4月,曹艳群同志走访核实司法救助对象家庭情况。
▲2020年9月,曹艳群同志在资源实验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2018年11月,曹艳群同志在瓜里乡派出所提前介入案件。
□本报记者 周文俊
“老婆,老婆,你怎么了?快醒醒老婆……”2021年12月15日中午,曹艳群突然在家中晕倒并急促地喘息,听到声响的爱人蒋涛从卧室奔跑过去,一边呼喊妻子的名字并立即拨打120,一边给她做人工呼吸和急救。“但她还是在我的怀里慢慢地没有了呼吸。”
那天中午,曹艳群从在法院系统工作的丈夫蒋涛手中拿过一份转交的材料,并告诉他第二天要把文书送到瓜里乡田洞里村村民张某某,让这个生活困难的家庭早日拿到司法救助金。然而,就在这个美好的愿望即将实现时,曹艳群却因为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永远地倒了下去。她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公平正义,奋战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献出正值最好年华的年轻生命。
曹艳群,瑶族,中共党员,1985年2月出生。2008年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她放弃继续读研的机会,怀揣着为边远山区法治建设服务的初心,毅然回到家乡,成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自2008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曹艳群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桂林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办理的多个案件荣获自治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桂林市检察院嘉奖2次。
对曹艳群英年早逝,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卉在表示深切痛惜和惋惜的同时说,曹艳群是党培养的杰出检察官,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她用生命诠释了优秀共产党员忠诚为民、心系群众的服务奉献精神和检察干警忠诚守责、公而忘私的崇高敬业精神,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她用平凡中的坚守凝炼了人民检察官的价值追求,铸就了高尚的检魂,是全市政法干警的骄傲!
2021年12月29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追授曹艳群同志“桂林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时刻把群众装在心里
2021年12月25日,当记者来到曹艳群生前工作的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打开其电脑时,桌面上仍停留着她生前办理的最后一个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申请人张某某,2017年在受雇搬运杉树过程中摔伤,导致精神和双目伤残,尽管法院判决了雇主一方赔偿各类费用,但对方早已无力赔偿。上有老、下有小再加上突如其来的伤残,让张某某的家庭陷入贫困的漩涡。
“曹姐一直念叨说,天气越来越冷了,要赶紧把案件办好,让国家司法救助金尽快发到他们手上,让他们一家能过个好年。”担任曹艳群检察官助理的毛佩荣一直还记得曹艳群的话,“就好像昨天还在对我说一样。”
“这么好的女娃仔,这么优秀的检察官,怎么讲没就没了,太可惜啦!”2021年12月16日,当曹艳群的同事们带着她生前的“遗憾”来到张某某家时,听闻她在生命最后一刻还为自己的“救助金”奔忙时,张某某妻子伍大姐忍不住流下了热泪。
把群众的冷暖装在心里,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多年的检察工作生涯,曹艳群始终坚守这个“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2018年2月17日,被告人李某某与妻子莫某某到自家责任山劳作时,因抽烟而引起森林火灾,烧毁本组群众的杉树、松木树等生态公益林。案发后,李某某拒不认罪,对受损群众的赔偿要求置之不理,受损群众无奈之下先后到县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上访,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调解,但均未能解决赔偿问题,双方的矛盾逐渐激化。
“这类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就激化成打架斗殴,甚至伤亡或群体事件。”在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了31年的副检察长蒋泽汉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判断说。
被告人为什么对受损群众赔偿要求置之不理呢?他们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不赔偿,后果将会怎样?……
承办案件的曹艳群办案团队,针对诸多疑点,多次走访知情人及相关办案人员,深入细致了解案件情况。原来,李某某家庭确实困难,其母亲年老多病,夫妻两人没有固定工作和经济来源,并且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全额赔偿受损群众的损失确实困难。但是,当地群众受损严重,如不能及时得到赔偿,不仅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而且法律的尊严也得不到彰显。
为此,曹艳群多次进村找李某某沟通。白天他避而不见,她就带着办案团队晚上去,与李某某及家人促膝长谈,并根据其家庭生活情况,一方面告知拒不赔偿受损群众损失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为受损群众中的贫困户申请司法求助。最终,经过多次反复耐心细致交流,双方当事人被她的真诚打动并达成和解。在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和森林公安、瓜里乡综治办及义林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当场签订和解协议书,李某某赔偿受害28户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向所有受损户赔礼道歉。
一场极有可能酿成群体事件的安全隐患,在曹艳群等人对群众的贴心帮助下,很快消弭于无形。
心中装着群众,才能真正为群众排忧解困。记者了解到,自2021年4月主持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工作以来,曹艳群所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案件数量为该院历年之最,向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贫困户等重点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共计33万余元。
检察院的“拼命三娘”
“在我的心中,她就是一个拼命三娘。”说起自己心中的曹艳群,蒋泽汉脱口而出。“拼命三娘”这个词,几乎也是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对曹艳群的一个共识。
2008年9月,当曹艳群最开始进入检察院时,蒋泽汉是她的分管领导;十三年后,当曹艳群来到第三检察部工作,蒋泽汉又成为分管领导,生活仿佛回到了原点。然而,在这十三年中,他见证了她迅速地成长,见证了她为每一个案件义无反顾地“拼命”。
2017年,曹艳群在依法办理完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后,作为一名女性、一名即将分娩的“母亲”,她想到了更多山里面孩子的安全,没有因为案件办结而停歇。一个检察官的职业素养和正义初心让她清醒意识到,不能让此类案件再发,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他们受到伤害。于是,她重新翻出案件,细细梳理研究全部案情,发现学生自我防护意识严重缺乏,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漏洞。针对这些问题,她第一时间撰写了检察建议并向教育部门及时发出。
与此同时,她还发现除了学生和学校存在问题外,家长在教育管理上也存在疏忽。比如孩子受伤害后均不敢告诉家长,怕家长骂等等问题,她又撰写《致家长的一封信》发给了广大家长予以提醒。
2020年,曹艳群正在“要二孩”。此时,正值脱贫攻坚最后的攻坚阶段。沉重的办案任务加上脱贫攻坚工作等一系列工作,曹艳群需要面对长期出差和下乡等“挑战”。
但即便这样,面对困难挑战,她依然挑起重担,奋不顾身。
为了顺利办理一件刑事案件,她不顾身怀六甲和同事劝阻,主动连夜驱车到梅溪镇一偏远地区制作笔录,直至深夜才返回。“因为劳累和道路崎岖,第二天就剖宫产了,生下第二个宝宝,比预产期提前了一个多月。”蒋涛回忆说。
“2021年年初,还在休产假的她并没有接受领导让她将案件移交给其他检察官办理的建议,而是选择自己来到办公室加班如期办结案件。”与曹艳群同一年进入资源县检察院的同事谢玉华感叹说,为了工作,她真的“太拼了”。
正是凭着这股“拼命三娘”的工作作风,多年来,曹艳群一直坚持多办案、办大案、办疑案,办案数量占全科之首。近年来,参与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其中,仅2018年就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件83人,审查后批准逮捕41件62人,纠正漏捕6人,不批准逮捕12件21人。
办案“求极致”的阳光检察官
生活中,阳光、开朗、爱笑、充满正能量。这是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同事们对曹艳群几乎一致的评价。
工作中,曹艳群认真、严谨,对案件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努力让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阳光的直射和晾晒。
曹艳群进入检察院,蒋泽汉很快便发现她的这一特质。他仍然记得,曹艳群刚进检察院后处理一个破坏生产经营的案件。“当时侦查的时候,有群众反映嫌疑人在茶场偷砍了40多分钟,砍了树木590多株。”蒋泽汉回忆说,但曹艳群审阅卷宗后认为数据不对。正常判断,一个人40多分钟根本砍不了590株树木。于是,她与同事等人赶到现场亲自试验并反复核对,最终确认嫌疑人只砍了80多株,不构成刑事案件。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追求,也是曹艳群自始至终为之奋斗的目标。
“曹姐总说,我们撰写的审查报告和法律文书,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需要有法律条文作为依据,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做到程序和实体正义。”回忆起工作的点点滴滴,毛佩荣对曹艳群对待每个案件追求极致的作风钦佩不已。
如今,斯人已去,那个身旁的座位已经空空如也。毛佩荣说,今后要把曹艳群身上的精神传承下去,这也是对她最好的告慰。
(本版图片由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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