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执法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和检查工作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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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倩 通讯员王荣仕 韦芳蕾)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9月1日起施行。9月6日上午,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支队、桂林漓江海事处、灵川县农业农村局、大圩镇政府等在大圩码头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向广大群众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剖析事故案例,解读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等,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耐心为现场群众答疑解惑。此次活动,共计向群众发放《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宣传资料400余份。
除了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以外,执法人员还对大圩排筏公司营运排筏和大圩渡口渡船进行了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渡船、排筏的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等设备,还对排筏发动机是否漏油进行了检查。督促公司及时更换不合格的救生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据了解,下一步,漓江执法部门将对漓江风景名胜区各港口、码头、景点景区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巡回宣讲,帮助各部门各企业准确理解、掌握法律规定,推动形成学好、用好安全生产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