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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点定位 高标谋划 高效推进 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勇于先行先试 敢于实践探索

坚持规范引领 打造行政复议改革“桂林范式”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来源:桂林日报

  2020年12月4日,中共桂林市委及市政府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规范化办公场地正式投入使用。
  新的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了更加舒适的办事场地。
  桂林市司法局领导在听取行政复议案件汇报。
  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正在讨论案情。
  今年4月,永福8个村民小组之间持续70年的山林纠纷,最终在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当地政府和村委的相关负责人为办案人员送来锦旗,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智慧审理系统上线。记者蒋璇/摄
  新的场地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等候场所。
  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
  近年来,桂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做到了为民解忧办实事,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2018年,市行政复议应诉科荣获自治区级集体二等功。
  2020年10月,司法部批复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改革试点城市的名单上,桂林赫然在列。随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桂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推进改革工作。
  同年12月4日,桂林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规范化办公场地投入使用,这也标志着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迈出了跨越性一步。

  记者蒋璇
  高位谋划 打造场地建设规范化“样板工程”
  行政复议无小事,它是规范化解决处理“民告官”行政纠纷争议的维权渠道,是推进政府系统自我纠错、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环。而办案场所、流程、人员的规范化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此前,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划归在市法制办,直至2019年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及市调处办合并重组后,由市司法局承担这项职能。事实上,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桂林已经开始进行行政复议改革工作。
  如今,位于临桂区鼎晟大厦的桂林市行政复议办公室,整洁宽敞、功能清晰的办公场所让人眼前一亮。在这里,标准化的服务大厅、温馨舒适的等候区域、庄严肃穆的行政复议庭,案件审理室、审批室、档案室,以及可远程会见听证的调解室、听证室等各功能科室设置齐全,详解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的展板粘贴上墙,一目了然。
  “这个总面积13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于2020年12月4日投入使用,此前,桂林市一级的行政复议办公地点在现市政府(创业大厦东附楼)的4楼,只有非常简单的3间办公室。”桂林市司法局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局长陈桂生说,复议办公室在空间设计上突出了复议特色,既强调严肃规范,也突出人文情怀。不仅如此,新的办公场所还创新性地设置了心理疏导室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接待室,以期缓解现场剑拔弩张的气氛,让复杂案件的当事人感受更多司法行政的关怀。
  毋庸置疑,桂林是广西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领跑者之一。
  “行政复议案件不是某一个人在办,而是一级一级办。从立案开始,每一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并且制度上墙。一个案件里,必须有3个人评议,类似法院的合议庭,按照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我们有三级办案规则,三级办案组织,办公场所全程监控,这些改革,就是为了让老百姓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诸葛旸说,该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围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集中办案 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复议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从2020年7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也就是说,过去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到上级政府部门或同级政府申请,此后只由市、县两级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两级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承担行政复议职能,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改革意味着行政复议职责从分散到集中,从厅局转移到政府,从部门的事变成政府的事。”陈桂生告诉记者,为了更好地迈入集中式办案“一口受理”的新征程,市行政复议办公室主动与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及时规范了对其行政行为不服的,由市政府管辖,对县级公安局及其派出所、交警大队、县级生态环境局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本级政府管辖。市、县级政府正式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政府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行使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监督权的“四统一”。
  “自试行集中办理复议案件以来,案件数量大增,集中办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586件、办理市级行政应诉案件273件、办理市级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35件、办理上级行政复议答复27件、办理国务院土地裁决答复16件,一个年度区间内累计办理各类案件937件。”诸葛旸表示,政府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不仅实现群众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最多跑一次”,也避免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和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减少行政争议流向信访、流向诉讼,防止矛盾纠纷“上交”,真正推动“案结事了”。
  随着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后案件数量骤增,为缓解人少案多、超负荷运转的情况,市委编办批准市司法局将“桂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更名为“桂林市法治事务和法律援助中心”,先期增加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招1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并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的人员,选调2名能力强、素质高的公职律师和返聘1名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充实到复议机构。对增加的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经直接考核调入4名,公开招考2名。同时,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从社会上公开招聘4名具有法律知识的法律助理,承担行政复议辅助性工作。
  目前,我市行政复议机构总编制数达行政编4人、事业编6人、法律助理4人、返聘1人,共计15人,最大程度缓解了人少事多的瓶颈问题。
  建章立制 狠抓办案流程规范化“统一标准”
  场所、机构、编制、人员,这些需要不断沟通和协调的改革老大难问题在桂林不断取得突破和进展。编制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改革蹄疾步稳。
  记者了解到,桂林市在被确定列为试点城市以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便驶上快车道。 
  今年3月,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办公会工作规则》《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评议组工作规则》等三项规则,制定办理流程、听证规则、调解工作规则等试行文件,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以此为统领,我市推动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完善,规范各项操作流程。从立案、分案、证据录入、案件审理、会审合议、领导签发、文书制作、档案整理等各项工作都统一尺度、按规范标准推进。严把案件质量关,复议决定维持类案件须经复议科合议论证、复议决定撤销类案件须经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合议论证通过。
  对于复议工作的规范性要求,桂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邓人铭感受颇深。“以复议接待为例,对申请人如何答复,我们有固定的工作流程。接待时至少两人,受案范围、审理期限、需提供哪些材料都会一次告知,不能让申请人反复跑。各类文书也都是统一格式,必须规范撰写,按程序送达。”
  为了让行政复议更加便民为民,市司法局将触角伸得更远,17个县(市、区)相继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和各项制度,有序开展行政复议集中办理工作,全市126个乡(镇)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实现行政复议服务全覆盖,在行政纠纷前端化解中也充当了重要角色。
  “以往,居住较为偏远的居民申请复议,往返路途耗时较长,十分不便。而如今,居民家门口的行政复议服务点都配有行政复议联络员,解答咨询、复议引导等事项一次性告知、当场就办,再不用来回奔波了。”桂林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黄炜炜说,行政复议服务点与本级行政复议机构保持“热线”联系,并可实现远程视频连线,服务点遇到疑难问题会第一时间向本级行政复议机构请求“支援”,打通了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开拓创新 加强科技建设信息化“新生力量”
  如今,我市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深得民心。“我们对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规范和服务非常满意,我们8个村民小组70年的跨世纪山林纠纷,经他们多次努力,最终得以调解结案。”今年4月,永福县的相关负责人和村委人员带着锦旗来向工作人员们致谢。这一切,也离不开高科技的助力。
  为便于深入基层勘查现场核实证据、出庭应诉,配备新能源行政复议专用车5台、行政执法记录仪6台、无人飞机1部、拉杆箱4只。凡涉及重大、疑难、争执面积巨大的“三大纠纷”案件,须深入现场,利用无人机空中优势,准确调查核实纠纷权属争议地点、四至范围、面积以及利用现状。
  与此同时,市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托高科技力量,通过行政复议庭同步录音录像现场听证,组织当事人当庭核实证据,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如桂林陶然居护理中心不服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通过现场听证,对申请人的违法事实、对被申请人自由裁量权处罚依据予以严格核查;如全州县凤凰镇翠英、翠东、翠西村民委员会及其村民小组不服全州县政府土地确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及土地征收补偿款100多万元,通过现场听证质证更好地查明了案件事实;复议审理庭及远程听证室齐头并进,大幅提升行政复议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让群众获益,践行复议为民的根本宗旨,打造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桂林范式”。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由市司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