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版:综合新闻[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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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桂林市)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4月24日    来源:桂林日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X2GX202104170034   1.投诉广西再生铅合法企业采取非法方式经营,未按照文件要求收集转移废铅蓄电池,未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造成收集不规范,生产排放不达标,厂内硫酸横流,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面对督察检查采取停产逃避方式。生产中产生的危废任意处置,对环境再次造成影响。2.废铅蓄电池不规范收集助长三无小厂冶炼的猖獗。请对以上问题进行核查。 市辖区 土壤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核实:
  1.桂林市无再生铅项目审批记录,无合法再生铅行业企业,不涉及该举报问题中第1项内容。
  2.(1)桂林市按规定于2018年起依法实施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审批,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持证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18家。
  (2)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18日-20日对全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进行检查。经查,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已按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备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广西区内转移实行电子联单管理,跨省转移严格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实施,未发现不规范收集情况。部分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存在危险废物标签填写不完整、台账记录不完善等管理问题,已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临桂生态环境局向1家存在问题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3.2019年桂林市灌阳县、临桂区查处2起非法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案件。经排查桂林市未发现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废铅蓄电池违法行为。
  4.桂林市目前未发现“三无小厂”非法冶炼环境问题。 部分
属实   1.桂林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市行政审批局继续加强涉铅行业项目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对无合法手续的涉重金属行业项目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2.桂林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回收单位环境监管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3.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强化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已办结 无
2 X2GX202104170033   2014年因修建桂三高速公路,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在龙胜瓢里镇大云村六庙组开采石料,该公司开发完批准的林地后又申报开采公益林地,同时将废土石渣等堆放在公益林地和基本农田,造成大片公益林和农田被破坏和污染。堆放的泥土渣土经雨水冲洗流入河流、池塘、农田,导致河流污染、鱼塘里的鱼死亡、农田板结。爆破采石时震裂附近居民房屋。运输石料的车辆严重超载,导致道路多处损毁严重,晴天扬尘污染严重。该石场在桂三高速公路建成后仍继续生产并长期排放污水,村民向当地政府反映都不了了之。该石场属违法办证生产经营,希望相关部门阻止该石场非法开采。 龙胜各族自治县 生态,
水,土壤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4月19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距离大云村六庙组直线距离约300米、大云村古立组直线距离约500米,2004年5月19日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开始投产。
  2.(1)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林地行政许可范围未涉及国家公益林,也未存在申报开采公益林地,未占用公益林地,矿区内堆放有泥土渣。矿区范围内无基本农田。
  (2)矿区附近的小田有少量泥土被冲进田块,核查时,冲入田中的泥土已经清出,未造成田块板结。矿区内泥土渣有进入鱼塘的现象。
  (3)有一户房屋离矿区较近,房屋未有震裂现象。
  (4)该公司运输货物车辆存在超载超限出厂的行为;运输货物车辆出站存在未加盖篷、抛撒的情况。矿区上山道路局部有损坏。
  3.(1)该矿山于2019年2月28日通过了桂林市采石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验收。办理了环评手续。厂内各项环保设施配套齐全。4月19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停产中,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但发现厂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的情况。
  (2)该矿山于2019年2月28日通过了桂林市采石场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验收,办理了龙胜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相关手续,属于合法矿山,但企业尚未开展环保自行验收。 部分
属实   1.龙胜生态环境局责令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于6月30日前完善厂区雨污分流,做好降尘措施,完成项目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工作。
  2.龙胜各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责令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出厂时要加盖篷布防止抛撒,对运输车辆边栏进行整改,定期对道路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道路安全。
  3.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督促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严格落实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开采,对不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之处,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
  4.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4月14日对龙胜盛盈石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暂停生产作业,要求企业于2021年5月1日前完成安全隐患的整改。 阶段性办结 无
3 D2GX202104170036   老街路28号的废铁加工厂加工过程中机器产生噪声以及焊接、切割过程中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生产废水污染周边环境,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解决。 临桂区 大气,
噪音,水   临桂区人民政府4月18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废铁加工厂实为临桂邹某某废旧回收部,租用场地为临桂镇老街路27与29号之间的空地,设置一台2.8吨带电磁功能的龙门吊车、一台打包机、一台剪板机、一台切断机、地磅一台。
  2.2021年4月18日临桂邹某某废旧回收部正在使用龙门吊车进行作业,产生了间断性的金属碰撞声,未发现切割铁块、焊接现象。废旧回收部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吊车作业和剪板机发出的声音。当日正值大雨天气,露天堆放的废旧金属经雨淋后混合铁锈外流。 属实   1.临桂生态环境局督促临桂邹某某废旧回收部禁止在中午12:00到14:30和夜间6:00到次日凌晨6:00使用产生噪声的吊车和剪板机作业;  
  2.临桂生态环境局督促临桂邹某某废旧回收部在2021年4月25日前对露天堆放的废旧金属进行覆盖。经营者已承诺30日内进行搬迁。 阶段性办结 无
4 D2GX202104170038   雁山镇雁山中学路口佳佳大排档旁边的水沟发黑发臭,水沟已经堵塞,无法排水,雨季时污水倒流至附近居民家中,曾向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雁山区 水,大气   雁山区人民政府4月18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雁山镇雁山中学路口佳佳大排档旁边的水沟因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填土掩埋水沟,导致雨水无法外排,形成积水。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和水体发黑发臭问题。 部分
属实   1.2021年4月19日,雁山镇联合项目施工方对原沟渠出水口进行拓宽和疏通,并对原沟渠进行了挖深改造。截至4月19日17时,该积水已全部消除。
  2.雁山区人民政府责令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规范文明施工,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3.雁山区人民政府责令雁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环境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已办结
5 D2GX202104170035   公平乡岩山村委灵湖采石场,该采石场处于青狮潭公益生态林范围内,属于非法开采。开山采石过程中造成地表植被与生态景观大面积损毁,岩石裸露,生态破坏严重,用炸药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碎石加工及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对周边村屯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秋冬季,堆放的废料被雨水冲刷后流入附近溪流,污染河流,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污染。 灵川县 生态,
大气,水   灵川县人民政府4月18日、19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灵湖采石场项目采矿权人为灵川县崖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最近的村庄距该企业约800米,该采石场项目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环评、验收手续。2020年9月,桂林市森林公安局对灵川县崖湖建材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灵川县崖湖建材有限公司在现场调查时正常生产,未进行炸药爆破作业。企业开采作业时,使用吸尘钻机解决炮机作业扬尘。物料输送、碎石加工、装载等生产工序设置在封闭生产车间中,车间喷淋设备正常使用,车间外未见粉尘排放情况。企业生产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在企业边界未听到明显生产噪声。运输车辆运送物料有篷布覆盖措施,厂区设置有洗车槽清洗出行车辆,有洒水车对厂区道路保洁。企业内未见废料堆放,生产车间东侧堆放有1万余吨石料产品,有防尘网覆盖措施。厂区建有3套多级沉淀池进行处理,因连日大雨,有部分沉沙从沉淀池溢出,排入外环境。 部分
属实   1.灵川县生态环境局责令灵川县崖湖建材有限公司4月20日前对场区内沉淀池进行清理。
  2.灵川县林业局对灵川县崖湖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查处。
  3.灵川县公平乡人民政府按职责对矿山开采及生产、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等相关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阶段性办结 无
6 D2GX202104170031   七星区七星路39-1号冠泰城国小区6栋3单元楼下有个健身场馆,机房的水循环系统、温控系统机器运行时产生很大的振动和噪音,基本全天开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曾向12345热线反映过,但是没有得到解决。 七星区 噪音   七星区人民政府4月18、19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冠泰城国小区内健身场馆经营者为桂林跃动健身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分公司,位于冠泰城国小区6栋3单元一层和负一层,一层为公司前台、办公区、休息区和体测区;负一层为淋浴室、游泳池和训练区。
  2.公司经营时间为9:00—22:00。白天经营时,3台空气能泳池机、7台水泵运行,并根据温控系统自动控制运行或停止;9台空调外机根据营业需求部分开启,22点停止营业后,1台空气能泳池机根据温控系统自动控制运行或停止,3台水泵运行,其余设备处于停用状态。
  3.现场检查时发现有1台空调外机存在异响,现已责令其立即停用,3台空气能泳池机、7台水泵正在运行。在该公司负一层和一层经营区域内(即设备间的上方区域)未感受到有机器产生的振动和噪声。因近期下雨不具备噪声采样条件,故检查当日无法进行监测。 部分
属实   1.七星区人民政府责令桂林跃动健身有限责任公司七星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有异响的空调外机,在完成修复前不得使用。
  2.符合监测条件时,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噪声监测,若监测数据超过国家标准,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要求该公司4月22日前对使用的水泵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减震措施;调整水泵运行时间,水泵夜间运行(21点至次日8点)由3台改为2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经营,22点后停止经营。 阶段性办结 无
7 X2GX202104170009   广南村村水系统污染和环境污染问题。1.过寨古水渠由于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灌溉和消防用的水渠后,导致鱼虾绝迹、水质浑浊、水面常年漂浮一层油腻、各种生活垃圾杂物堵塞,时常散发出臭气,污水直接流到水田或河中,造成了传递性水污染。2.村庄沿河的污水直排到河里,造成河流污染。3.河岸河坡路边乱堆垃圾,长年累月堆放垃圾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渗透到土地与河流中,一些不能消解的垃圾散发恶臭、破坏环境卫生、覆盖土壤,导致寸草不生,间接影响居民身心健康。4.在古建文物风雨桥附近乱搭乱建,该建筑物可能用于养殖家禽,严重破坏风雨桥及周边自然环境的整体风貌。5.在田地中搭建厂房造成水耕田地遭到破坏。 龙胜各族自治县 水,
大气,
土壤,
生态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4月18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目前过寨古水渠环境卫生良好,过寨古水渠水质清澈、无油污、无异味。
  2.广南村已建立了河长责任制,每月4次以上对河道进行清洁工作,沿河两岸现有5家餐饮店,均未设置隔油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流。广南村群众生活饮用水取自山泉水,不受河水影响。广南村未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处于薄弱环节。
  3.平等镇已开展环境卫生宣传工作,但群众乱倒垃圾情况仍有发生。广南村正在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清三拆三微”工作,共清理了村庄垃圾183处,清理池塘沟渠1145米,清理乱搭乱盖27处,“三清三拆三微”工作的开展使广南村的人居环境提升取得了明显效果。
  4.古建文物风雨桥附近建筑为两层三开间木构屋棚,一楼为水泥混砖填充围墙,属群众饲养牲畜临时用房。目前,平等镇已对该建筑进行拆除。
  5.平等镇废弃的木料加工厂4月18日已拆除厂房,另一处厂房为育秧基地,属于未批先建厂房,目前正在完善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部分
属实   1.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将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加强对平等河广南段沿岸餐饮业进行整治,将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争取扶持农村污水处理项目,逐步解决广南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
  2.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投诉反映的道路边乱倒垃圾情况进行整改,于4月18日将垃圾进行了清理,并竖立了警示标识牌。
  3.进一步完善育秧基地用地相关手续,于6月30日前完成;对涉及违章的建筑物立即拆除。
  4.完善村规民约,提高群众素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共建共治深入人心,并举一反三,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