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入围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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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1年02月09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周玉祝)日前,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兴安县名列其中。此次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入选是对该县整体文明水平的认可,标志着兴安县正式进入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创建周期。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每3年为一个周期,先要取得提名资格,相当于有了“入场券”,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近年来,兴安县以全国文明城市为创建标准,高质量推进创建工作,将文明城市创建列入该县“七大目标”之一,不断丰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涵,外塑城市之形、内铸城市之魂。成立了创城工作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指挥长;建立包联机制,县四家班子领导包联各乡镇和各实地测评点位;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抓重点、攻难点、促亮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初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建的方方面面,坚持全民共建、全民共享,努力把兴安创建成一座“幸福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