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廉洁桂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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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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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两个建成”目标充分释放法治保障制度优势

——— 我市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

 

    □本报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凌翔

    2019年6月3日,桂林市委正式下文成立桂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一年多来,桂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力推进中央依法治国、自治区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有序推进,科学立法质效显现,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公正司法保障更加有力,全民守法基础更加牢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

    “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扎实做好桂林法治建设各项工作。”2019年9月2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强调。会议还明确要求,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各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半年向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

    “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抬头就能看到悬挂在办公室墙上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内容,市直某单位的“一把手”坦言,这会不时地提醒自己要履行好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市以“抓关键少数”为切入点,确保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要求全市各部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市62个市直单位均以党委(党组)名义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确定了统筹协调科室,并在各单位党委(党组)会议室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内容上墙,抬头即见,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的意识。这项工作领跑全区。

    市委、市政府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去年以来,已完成了2次政府常务会法治专题讲座,四家班子领导参加了两次法治专题讲座。同时,我市还将宪法、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法律知识内容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课程并进行考试。对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培训,专修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课时;对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培训班,法治教育培训需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时间不少于8课时。

    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桂林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与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和《桂林市拟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制度》。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出台了《桂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一系列制度举措的施行,形成了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其他领导干部直至全体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建设闭环责任体系。

    用法治化思维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年11月4日,市会议中心小礼堂座无虚席,四家班子领导及市直部门班子成员到场聆听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主讲的“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专题讲座。

    “从2013年起,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导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对100个城市进行年度评估。从评分结果看,评分较高的城市经济发展均排名前列,政府法治水平低位运行的,经济发展排名靠后。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有紧密的正相关性……”王敬波教授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经验指出,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

    不久后公布的桂林市财政预算中,增设了法治建设评估经费,通过年度评估,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与导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明确要求,市直各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至少有1名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文凭的工作人员。对于承担立法、执法、普法任务重的各部门特别急需的法律专业人才入编申请实行签批制,提高高端法律专业人才入编效率。

    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这在桂林市得到充分体现。

    “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办结,不动产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8.7%,市本级调整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50项,认领国家监管事项950项,在全区率先推行‘双容双承诺’改革,桂林市被评为2019浙商(省外)最佳投资城市……”这是桂林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显著成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始终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运用法治思维,压实第一责任,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加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产权保护、著名商标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在涉及民营企业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废止和修改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等4份文件。同时,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机制,先后出台了《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桂林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配套制度。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民营企业意见。如正在起草的《桂林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多次征求民营企业意见、反复论证,确保地方立法过程中最大限度保障公平竞争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桂林市中级法院在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站,七星区法院在高新产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密集区域提供快捷、精准的司法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经营和司法难题。近年来,我市还创新构建了“检企对话”机制,在广西区内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在荔浦市、平乐县等民营企业较多的地方单设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基本满足了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

    典型引领,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良性互动

    “七星区创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城区司法局在五里店果蔬批发市场建立了五里店果蔬批发市场调解室,将矛盾纠纷解决在一线;与七星公安分局联合打造了七星区少数民族服务中心,派驻律师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近三年,该区调解‘三大纠纷’矛盾19起,成功率达100%……”这是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七星区政府作为全区2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典型之一作了交流发言,其创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要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标杆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探索法治政府先进做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提出明确要求。

    去年以来,我市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动力,通过典型正面引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各县(市、区)向自治区推荐2019年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地区。17个县(市、区)党委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结合实际,经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全部主动申报全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典型,实现了示范创建活动申报全覆盖。此项工作在全区推进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申报全覆盖在全区各市也是唯一的。

    近年来,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成效显著——— 桂林医疗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在全区转发,并作为示范点被桂林市政法委推荐观摩,树立了一个全国“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兴安县根据桂北交通枢纽特性,创新设立了交通人民调解委员会;阳朔县根据旅游热点地区特点,创新设立了旅游人民调解委员会……

    此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以创建政法工作品牌为契机,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推选出了法润民心、助推桂林营商环境优化的典型案件和先进做法示范,法徽耀山水、助推桂林环境建设的典型案件和先进做法示范,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及“法治桂林”新媒体平台建设等共计98个示范品牌。2019年,桂林市政法队伍建设满意度大幅提升,桂林市群众安全感提升至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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