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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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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主引热议

家属发声:老人痴呆 网上的报道并不符合他们的家庭关系

 

    马先生的几位家属看到新闻得知此事后,表示不满。

    三年前,小游一家搬到老人家里和他一起生活。

    马先生所在的住宅区

    近日,上海一名88岁老人将300万房产送给水果摊摊主,并为此办理“意定监护”一事引发网友热议。11月24日,该老人家属首次对媒体做出回应称,他们通过新闻才得知老人赠房一事,网上的报道并不符合他们的家庭关系。

    1、事件:300万房产送给楼下水果摊主

    老人姓马,是一名退休工人。2012年老伴去世后,留下他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儿子相依为命,2015年,老人儿子在家中猝死时,他一个人手足无措,半夜打着手电筒上门去找楼下卖水果的游先生求助。小游说,老先生从儿子追悼会到落葬,没有一个亲戚出现过,最后是他陪伴老人办事。

    后来又有一次,老人在家中摔倒昏迷不醒,也是小游发现把他送进医院,给老人的亲戚打了电话,都说走不开。那段时间,小游白天看店,晚上就去医院陪夜,直到老人恢复出院。那次出院后,老先生就下定决心邀请小游全家搬进来,组成一个特殊的家庭。

    2017年,老人带着小游到上海普陀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指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定临终监护人处理后事),老人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小游,他们之间“陌生的亲情”获得了法律的保护。

    马老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曾说过,“亲戚不对的,他们要我的房子,最好活的时候给,叫我写遗嘱,我怎么会写呢?那么到现在更不会写了,那已经很清楚了,亲戚也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2、家属:老人患有老年痴呆质疑意定监护有效性

    11月24日,面对镜头,老人家属表示他们是看到新闻才得知老人赠房一事。老人外甥女吴女士告诉记者,家属在老人2017年住院期间建立了微信群,多名亲属排班前往照护,并非此前报道中的无人到场。

    2017年7月5日,老人在家中摔倒住院,外甥女吴女士接到电话后,和家人一起将老人送进医院。当天,家里亲属们建了微信群,白天排班轮流去医院照顾老人,晚上则为老人请了护工。吴女士告诉记者,老人在海南的妹妹专门赶到医院,看望哥哥,给哥哥喂饭。不过,老人住院期间,精神不太好,经常骂人,有一次从凌晨1点多,骂到4点多,医生给家属打电话,家属去了,才停止。

    吴女士告诉记者,2017年7月25日,老人出院。家属赶到医院时,老人已经不在医院,由水果摊主接回了家。办理出院小结的时候,家人得知老人已经有了阿尔茨海默症状。

    记者从家属出具的一份出院小结上看到,老人被诊断患有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等病症。据了解,老人出院后,这几位家人曾想上门看望,但老人那时候精神不好,以为家里人来争家产,对家人大骂,他们认为这完全是老人自己想象。从此以后,亲属们和老人断了联系。

    “只要电话里听到舅舅洪亮的声音和他健康的消息,我们也不想过多打扰舅舅和摊主。”吴女士说。家属还表示,三年来,他们对于老人将名下财产、金银饰等陆续交给信任的水果摊主一事都有知情,但想到只要老人晚年有人照料,他们也不会过多干预。

    现在,吴女士和家人对于意定监护的有效性表示质疑,同时对于舅舅未来能否得到有效照顾表示担忧。为此,吴女士和家人们曾前往为老人办理意定监护的上海普陀公证处,咨询何为意定监护,以及如何界定。“我们比较质疑的是老人有阿尔茨海默症,行为不能自主,公证员如何做出的公证。”吴女士告诉记者,公证员告诉家属,为了做意定监护,曾前往小区等做了多次调查,征求老人意见,并表示当时老人精神状态很好。

    记者从老人所在小区居委会处获悉,公证处并未就此事前往居委会了解,“我们知道,水果摊主对老人比较照顾,有时候老人生病,他会来居委会借轮椅。不过,老人精神不太好,最近还曾在小区里走失。”老人所在小区居委会主任沈女士告诉记者,水果摊主曾咨询多个公证处,希望成为老人的监护人,居委会曾接到宝山公证处的咨询,了解到老人的情况后,并未给老人做公证。

    居委会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为老人办理“意定监护”的普陀区公证处在公证前并未前往居委会了解情况。记者就此事联系水果摊摊主及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均未获得回应。

    3、律师:若程序存瑕疵家属可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

    24日,记者来到水果摊主小游所在的市场摊位,其妻子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就此事致电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先生,其拒绝回应此事。

    据媒体报道,作为最早一批“意定监护”公证员,为老人作公证的李先生办理了国内首例“意定监护”生效案例。他所在的公证处,八成案件来自独居独身,或者失独、孤寡等老年群体,且大部分是无血缘关系案。这位李先生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像上海宝山这位老人这样非近亲属来建立意定监护关系的,可能公证部门会让他们跑很多次,有意识地去“折磨”他们,避免老人被迷惑、被骗。专业人员会从他们叙述交流中,把他的社交圈、近亲属圈了解清楚,然后再确定为什么老人不指定自己的近亲属,而指定一个非近亲属。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铖强表示,意定监护是指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全的人,通过协议方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意定监护关系的建立需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此外,上海市还规定需要进行公证。如果上述法定条件和程序存在瑕疵,相关权利人可以起诉确认意定监护关系无效。从受托人(意定监护人)的角度来看,建议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及时地向法院提起申请宣告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诉及确定监护关系之诉。如果受托人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相关人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海报新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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