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迎春 记者刘净伶 实习生段雨晴)10多名青年男女相约野炊,他们来到荔浦市蒲芦瑶族乡古立村附近的河道边,用工具电鱼,把电到的鱼作为食材。24日,荔浦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这些男女的行为触犯法律,已经受到处罚。 李先生家住荔浦市蒲芦乡古立村。近日,他沿着附近河道散步时发现有人在电鱼。这些人驾驶小轿车而来,带着野炊工具,于是立即报警。 不久之后,荔浦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同荔浦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在蒲芦乡万福村附近水域找到了参与电鱼的人。 面对民警的询问,多名当事人承认参与了电鱼。其中一人说,他们电鱼是想弄点新鲜河鱼烧烤吃,增加野炊的“趣味性”。 经调查发现,同来的14人中有3人未参与电鱼,11名参与者违反规定,执法大队责令他们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没收工具,罚款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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