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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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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来临 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

理性消费 权益受损时要及时维权

 

    本报讯(记者周子琪 通讯员周锦珊)今年的“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大幕已经拉开,各大电商促销活动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近日,桂林市消费者协会结合去年“双十一”的网络消费投诉热点,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面对“双十一”促销要理性消费,防范套路,及时维权。

    每年“双十一”,商品销售都异常火爆,很多人都当了“剁手党”。一些消费者不加思考的“买买买”,结果到了“双十一”之后,却发现购买的商品自己根本就用不上。而不少商品属于“时令商品”,冲动消费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浪费。

    今年很多商家推出了直播平台销售营销模式。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建议消费者在下单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活动细则,理性选购商品或服务,收集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及产品信息,并提前做好购物规划,尽量不购买急需品、生鲜制品等,做好配送延迟的心理准备。

    同时,在网购前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网站,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防止钱款被盗,更不能轻易提供自己的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防止上当受骗。“定金”与“订金”的概念要分清,缴纳定金前找商家了解清楚预付金是否能退还并保留相关截图,不要未看清规则随意下单。

    在“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中,有些商家以先涨价再降价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各大电商还纷纷推出“定金预售”“红包补贴”“满减优惠”“限时抢购”“低价秒杀”“品牌特卖”等各类新式玩法和促销活动。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促销规则,明辨满减、送赠品等活动的条件,多了解各种红包、打折的使用条件。在下单前要关注商品的价格波动,不要被优惠活动迷了双眼。

    购物时还应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作为消费维权的证据。如果消费者发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联系解决,遭遇侵权时可拨打12315或向经营者所在地、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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