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文娟 通讯员廖晓露 李锐镅)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共同起草的《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介护服务规范》(送审稿)进行了审定。专家组一致同意该两项广西地方标准通过审定,填补了广西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及介护服务规范的空白。 《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规范》统一规范了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中的常见风险、基本要求、防控措施,符合当前区内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管理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引导和规范区内各地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的服务管理,提高养老机构老年人护理常见风险防控水平,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促进广西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养老机构老年人介护服务规范》以标准为抓手,统一规范了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介护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等,用标准化更好地衡量介护服务工作进展的程度和达到的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介护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介护服务质量和增进家属介护服务满意度,积极推动广西养老机构可持续健康发展。 审定会共邀请了养老行业和标准化研究等相关领域的七名专家对标准进行技术审定。会上,专家组对标准逐章、逐条、逐句进行审查,为标准的修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后,专家组认为报审的两个地方标准结构严谨,符合制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一致同意该两项标准通过审定。 审定后,起草组将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对标准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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