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昌婵 蒋海艳记者莫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逛街、买衣服是许多女士的“爱好”。然而,全州女子王某却因为“买买买”而被起诉至法院,这是怎么一回事? 王某因经常在朱某开设的服装店里购买衣服,两人逐渐从相识到相熟。时间久了,王某支付购衣款的方式也在不知不觉改变,由当场支付变为改日支付,到后面演变成有钱再付。随着时间推移,王某的欠款金额不断增加,累积已达上万元,还款压力越来越大。朱某多次催促付款结账,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朱某近日一纸诉状将昔日的顾客告上法庭。 全州法院速裁庭组织双方调解,王某认可欠款的事实,也同意还款,但表示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暂时无力偿还,希望宽限一些时间。经法官劝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期偿还欠款。这起因赊购衣服而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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