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龙晖 通讯员刘劲阳蒋励 梁语函)10日上午,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桂宝东涉嫌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桂宝东利用担任防城港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为梁权、邓南和等人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67万元。1997年至2019年6月,以陈基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东兴市称霸一方,实施了走私、抢劫、聚众斗殴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2010年至2011年期间,被告人桂宝东明知陈基福等人长期从事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仍多次收受陈基福给予的好处费后,指示手下人员不要查处陈基福的走私货物,包庇、纵容陈基福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桂宝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情节严重,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宣读了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桂宝东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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