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是近年来在年轻人中格外受欢迎的新消费产物。然而,近来在网上却悄然开始了一种不太一样的“盲盒”热销,它们被称之为“快递盲盒”。那么,这些“快递盲盒”为何会热销? “快递盲盒”买的是投机 工作或生活闲暇之余里给自己找点乐子消遣无可厚非,如果还能顺便“中奖”那就是额外之喜了,不少买家正是源于此买下了快递盲盒。 26岁的陈陈(化名)是桂林市内一家旅行社的会计。受疫情影响,已经几个月没开工,收入锐减的陈陈每逢需要消费的时候就在网上或一些二手APP上搜索各种特价商品,就这样她关注到了快递盲盒。“19.9元就可以买10个小快递包裹,卖家说都是快递公司处理的无主件,搞不好里面有值钱的商品。” 抱着试试看和有点投机的心理,陈陈在一个二手商品APP上下单买了几次快递盲盒,基本上都是10元-20元一组的“套餐”,每次能得到5-10个快递包裹。陈陈从这些包裹里拆出过防晒霜、耳机线、充电线、眼影、口红等等小商品,“没拆到过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但是相比售价,也算占了点便宜吧。” “我纯属图好玩才买快递盲盒的,这几个月买过几次了。”24岁的丁伟(化名)是一名司机。一次无意中听乘客说起快递盲盒,他觉得挺好玩,就也下了个二手商品买卖的APP。看到快递盲盒的价格都不贵,他就买了几次想看看自己能买到什么。“买到过文具、小风扇、护肤品、手机壳、抽纸甚至雨伞之类。”丁伟觉得有些东西还是蛮实用的,一些“鸡肋”的小商品他要么送人要么扔了,“反正十几块钱买几个快递盲盒,就是图个好耍,从到手的东西来看,我应该是没有亏的。” 不明不白的“快递盲盒” 这些让不少人觉得好玩的快递盲盒究竟哪来的,又是在什么样的平台在出售,售卖的到底是不是别人的快递件呢? 根据几个购买过快递盲盒的消费者的推荐,记者下载并注册登录了几个买卖二手商品的手机终端APP,发现在输入“快递盲盒”这个关键词后,已经搜索不到相关内容。随后,根据几个消费者的提醒,记者又换用“幸运盒子”“神秘福袋”等关键词搜索,果然出现了大量所谓的快递盲盒。这些快递盲盒从卖家所在地看,有来自北京、上海、福建、河北等地的。从价格上看,则根据大小、单个或组合的不同,从5元到四五十元的都有,最多见的是19.9元买5-10个的快递包裹组合。 记者分别以买家身份在网上问询卖家快递盲盒里大概有些什么东西,东西从哪来?卖家说盒子里面大多都是小商品,具体是什么他们也不清楚,拆到什么全凭买家的运气。同时,并说这些都是各个快递公司处理的长时间无人认领的无主件。有卖家甚至诱惑记者说有些买家拆到里面是超值的名牌口红、化妆品甚至电子产品。 记者随后在桂林几个快递点以找丢失件的名义询问快递公司会如何处理无人认领的快递,会不会拿去网上卖掉。快递小哥小蒋告诉记者,也曾听说过有些快递员会拿无主件去卖,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基本上都是按规定销毁或开拆处理。而快递小哥小张则告诉记者,网上卖的快递盲盒他也看到过,很多并不是真正的快递公司无主件,而是卖家用小商品伪装成无主件的样子来卖,“绝大部分快递都能找到买家,不会有那么大量的无主件拿去卖的。” 此外,记者也看到,陈陈、丁伟等人网购到的快递盲盒上,有些被处理过的快递面单上,还能看得到“原收件人”的名字或地址、电话号码。记者尝试拨打了其中两个收件电话,其中一个并不是快递上的收件人,而另一个确是快递上的收件人,这几个月来曾丢失过几个快递件至今没有下落。 倒卖他人快递属违规 记者向桂林市邮政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咨询后得知,根据相关规范的管理规定,快递企业对“无着快件”应该做好仔细详尽的台账记录,并安排专门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进行保管,保管期限自“无着快件”登记之日起不少于一年。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应当填写销毁信件申请表,经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在邮政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除信件以外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保管期届满无人认领的,由快递企业依据管理制度进行开拆处理,不宜保存的物品除外。 而据《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且私卖快递侵害买主的合同权益,属于违约行为。也就是说,在网上出售他人的快递件明显属于违规行为。 广西九宇律师事务所龚泽锦律师说,以“无主快递”“快递盲盒”名义出售他人快递已经涉嫌违法,我国相关法律明令禁止隐匿、倒卖他人快递的行为。《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应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龚泽锦律师还提醒,一些快递盲盒上还可能会留有原包裹收件人的姓名、电话号码、住址等私人信息,贩卖快递盲盒的相关主体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旦这些快递上所暴露的私人信息被人恶意使用,可能会危及到寄、收件人的安全。龚泽锦律师建议邮政管理部门及各网络平台应当对此类行为进行严管及进行调查,保证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如果有消费者发现有人有贩卖快递的行为,应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选择及时报警。 桂林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说,这种销售方式正是利用了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而采取的一种变相销售的行为。现实中对于无人认领的快递包裹,快递公司一般都会有一套正规的处理流程,不会随意流到外面的,就算流入到市面上也是非常少量的,而上述出现的情况多数是以虚假的无人认领快递为噱头进行的网上销售,实际上就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依据消法五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桂林市消费者协会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要保持正确的消费观念,擦亮眼睛,不盲目购买物件,不能一时冲动,更不要因贪图便宜从而导致上当受骗。 记者阳颜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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