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宇记者莫俊)“枫桥经验”是依靠法治方式治理社会的经验。近日,永福法院百寿法庭应用“枫桥经验”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 2018年3月,黄某分别向黄某敏等10人借款,共同投资项目,因相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无法按照预期方案实施。今年5月6日,百寿法庭收到百寿镇朝阳村、三河村黄某敏等10名村民同时递交的诉讼材料,10人均要求黄某支付因投资项目向其借的借款,共计3万余元。 考虑到案件涉及到两个村委10人的合法权益,稍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百寿法庭决定利用立案审查期限,联合人民调解组织,采取“诉前联调”的调解方式,尽量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前。通过近3个小时的联合调解,最终促使了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即由黄某当场给付10名村民的借款11450元,10名村民放弃借款利息的诉请。收到欠款后,10名村民纷纷对法官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