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蒋琦莉 记者莫俊)近日,在兴安县界首镇骨科医院门口路段,男子唐某因醉酒驾驶,与一小车发生碰撞后又拿砖头砸对方车辆。6月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醉驾肇事的唐某进行立案侦查。 5月21日14时许,界首镇骨科医院门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白一灰两辆小型轿车紧挨着,灰色小车右方车门及后窗玻璃受损。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在现场,执勤民警分别对双方进行询问,并对一身酒味的白车驾驶员唐某做了酒精测试,确定唐某有醉驾嫌疑。随后,执勤民警对唐某进行了抽血化验。 经询问得知,白车驾驶员唐某倒车时,与正从界首医院驶出的灰色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唐某情绪激动,双方发生争执,协商未果。唐某驾车离去后又返回,并拿起一块大砖砸向灰车后方玻璃。 为进一步核实,执勤民警调取了路面监控。监控显示,当天14时08分许,唐某驾驶白色轿车在医院门口准备倒车。倒了一次车之后,唐某将车停在医院门口。14时09分许,灰色小车从医院驶出,唐某驾驶白色小车再次启动倒车。而灰色小车为了避让前方通行的车辆停了下来,这时唐某的轿车仍硬生生地撞了上去。随后,双方下车沟通,不久唐某便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约4分钟后,唐某返回现场,在路边拿起一块大砖砸向灰车后方玻璃,并与灰车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 经检验,唐某的酒精浓度高达281.02mg/100ml,远远超出了醉驾标准。6月3日,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对唐某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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