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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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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高速上自燃仅剩“骨架”

交警提醒:出行前车辆检查不可少

 

    事故现场。(交警供图)

    本报讯(通讯员杨进嫦 记者莫俊)4月29日,桂三高速龙胜段发生一起小车自燃事故。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速交警联合高速路政、应急、消防等部门安全、快速处置,及时消除了一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保全了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

    当天下午2时10分,龙胜交警接到报警,一辆宝马小轿车在桂三高速龙胜往桂林方向2427公里龙胜段发生自燃。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交警、消防部门、应急、高速路政20分钟紧急扑救,大火被完全扑灭,但当事车辆已被烧成空壳,面目全非。随后,交警联合高速路政、应急等部门迅速将自燃车辆拖离,快速清理路面污染物,确认消除安全隐患之后,恢复了现场交通秩序。

    经了解,驾驶员阳某驾车从贵州出发开往桂林,行车途中,闻到一股烧焦味,遂停车检查,由于车上没有灭火器,司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车起火燃烧,所幸车内人员及时撤离,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据了解,该车自燃原因可能是出发时司机未对车辆检查,长时间驾驶车辆导致。

    交警提醒:炎炎夏日,高速公路出行前一定要检查车况和行车备品,包括刹车、润滑油、轮胎、水箱、油料、灭火器等;不要长时间行车,定时到服务区休息,大型货车还要适时给车辆降温;行车当中要注意观察车内安全警示灯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出现报警时要及时停车检查,排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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