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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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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运52箱烟花爆竹 他被罚一万元

 

    3月30日,杨某指认其非法运输的52箱烟花爆竹。(警方供图)

    本报讯(记者蒋璇 通讯员时俊超 赵能亮)清明节前,全州男子杨某为了谋取私利,铤而走险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正在巡逻的民警发现。目前,杨某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罚款10000元,并没收所有烟火爆竹。

    3月30日下午,全州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执勤民警巡逻至县城朝京东路时,看到一辆盖有篷布的黑色皮卡车停在路边,一男子正从车上将一箱箱物品往下搬,行为非常可疑。民警走近一看,发现车上的物品竟是烟花爆竹。用皮卡车运输烟花爆竹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民警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并及时制止了该男子的搬运行为。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神色紧张,说话语无伦次,且无法提供运输烟花爆竹的相关手续。民警遂将该批烟花爆竹进行暂扣,并将男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男子杨某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查,杨某系全州县咸水镇人,考虑到清明期间烟花爆竹销量大、利润高,于是在无任何合法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购买了52箱烟花爆竹,打算偷运到咸水老家进行贩卖,没想到在全州街上便被民警查了个正着。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暂扣的烟火爆竹之后将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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