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5日印发《广西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广西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指导全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方案,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学开园前,都要成立校长或园长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同时,落实“两案九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开学后实施严格的校园出入管理。托幼机构开园后,必须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同时,加强因病缺勤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在24小时内将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实施方案还提出,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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