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林梦楠)“看来这餐搞大了。”得知将面临2.4万元的处罚,黄某等人后悔不已。近日,荔浦市蒲芦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蒲芦乡古立村附近河道有外村人进行非法捕鱼活动。荔浦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会同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在蒲芦乡万福村黄泥路附近水域抓获11名进行违法电鱼人员,查扣电鱼机三套、渔网一张及增氧泵等工具,查获渔获物5.6公斤。 当时,河滩上有尚未熄灭的篝火,在当事人的面包车上还发现了锅碗瓢盆等一整套炊具。“我们就是想搞点鱼自己吃。”其中一人辩解。据黄某等人交代,因为当地风景好,生态也好,河水清澈,他们一共14人便结伴到该地进行野炊,想顺便捕一些鲜鱼煮来吃。 荔浦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与公安机关共同调查,发现这14人中有3人未参与电鱼行为,11名参与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执法大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了他们的违法作案工具,并对他们处以罚款共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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