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实习生刘鑫)日前,桂林经济开发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推进暨培训会在经开区管委会召开。本次会议旨在动员经开区各单位积极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现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 据悉,《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参加广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工会会员均可参加医疗互助保障。互助保障以1个年度为周期,每周期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年;职工参加互助保障,基层工会可给与参保缴费补助;每个保障期限内补助金额最高为50万元。 桂林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目的就是使职工在生病住院时,除了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外,还能享受额外的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工住院治疗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增加和收入减少带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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