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罗克勤 实习生唐文睿)今年以来,受非洲猪瘟延续、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和去年物价上涨翘尾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保持高位运行,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针对这一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民政、人社、退役军人和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等部门,及时启动我市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对困难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已面向困难群体发放1至8月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1.12亿元,累计惠及2549万人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努力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结合桂林实际情况,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民政、人社、退役军人、桂林调查队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达到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条件——— 我市以CPI单月同比涨幅、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为依据,确定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即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可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另外,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又联合出台《关于启动我市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3至6月阶段性扩大联动机制启动范围,即在我市现行联动机制保障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也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同时,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一倍。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后,补贴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统一测算,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办法,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坚决兜住民生底线,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保障。 “根据桂林调查队相关调查数据显示,1至8月,我市每月CPI或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均达到了‘通知’规定的相关标准条件。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启动联动机制,组织各部门及时足额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目前1至8月的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已发放完毕。”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是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的直接有效手段,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提升了我市社会保障综合能力。今后,该委将持续密切关注价格指数涨幅情况,在相关价格涨幅较高时,及时启动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切实用足用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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