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逢超 通讯员袁巍然 蒋励)11月4日至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急企业之所急,通过释法明理,加班加点,仅用3天时间执结一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为申请人拿到执行款9000余万元,受到申请人的赞许。 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公司”)、桂林德和投资有限公司与某地产集团南宁有限公司、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福达公司于11月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9000余万元。 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较大,为保证企业双方利益,在该案立案的同时,市中院执行局迅速采取执行查询、保全措施。同时为减少双方矛盾争议,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讲清利害关系,对双方争议的利息部分予以法律释明,最终促使双方对利息部分达成一致意见。11月6日,该案全部案款已执行到位。至此,该案得以3日内执结。法院的快速执行也得到了企业双方的高度认可。 今年以来,市中院积极发挥执行职能,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主动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全市两级法院执行质效,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精准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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