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敏 通讯员林纯国)近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永福生态环境局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的集体”称号。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次重大的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意义深远。自2017年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自治区以及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永福县各乡镇、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支持下,永福县普查办“网格化”全覆盖走访企业,共投入普查经费100万元,从各单位抽调及聘用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90名开展普查工作。 3年来,永福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通过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核算、质量核查以及档案验收等工作,共排查了2000余家产排污单位,最终规范普查填报工业源普查对象15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单位4家、农业源147家、生活源102家(包括93个行政村和9个入河排污口)、移动源16家,高质量完成了相关普查任务。此次普查工作,不仅摸清了全县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还健全了永福县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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