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记者谭谟晓)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为规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发展,细化《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和《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等配套规则。 今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险资管产品定位为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产品形式包括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组合类保险资管产品等。 《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施细则》明确了产品投资范围,组合类产品可以投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公募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 《债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统一了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资质条件及业务管理要求,明确在还款保障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可以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融资主体营运资金,满足更多实体企业特别是制造业融资需求。 《股权投资计划实施细则》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明确保险资金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对未上市企业实施控制等。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余额3.43万亿元,其中组合类产品1.98万亿元、债权投资计划1.32万亿元、股权投资计划0.1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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