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陆广斌)“督促市、县后盾单位把扶贫工作做好做实的同时,我们自己的干部也要以身作则,要以坚决的态度加强自我监督,‘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在近日召开的全镇干部职工集体约谈会上,灌阳县文市镇纪委书记王游明语重心长地说道。 长期以来,乡镇党政机关、直属单位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体部门,负责国家扶贫政策落实,对市、县后盾单位和帮扶联系人扶贫工作进行监管。乡镇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自身的扶贫工作情况却难以得到有效监督。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收官”之年,文市镇纪委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加大扶贫监督检查力度、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着力解决乡镇党政机关、直属单位扶贫工作怠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灯下黑”问题。 为达到治理效果,今年以来,文市镇纪委组织扶贫站等部门对镇直各职能部门和21个行政村进行了多次督察暗访。督察组通过检查干部驻村,查阅行政村扶贫档案,实地走访贫困户,检查扶贫手册填写、扶贫表(卡)上墙,登录广西扶贫APP核验等方式,对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质量检测”。督察暗访结束后,及时发布督访通报,督促相关部门和帮扶联系人立行立改。同时,定期下发通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以身边的案例为教材,对全镇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此外,文市镇纪委还对帮扶不力的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和纪律处分,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鞭策作用。截至目前,文市镇纪委对扶贫工作履职情况已集体约谈2次,约谈120人次,对镇直单位帮扶联系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立案1起,给予党纪处分1人。 文市镇纪委通过让日常监督“长牙”“带电”,使纪律红线成为党员干部项上“紧箍圈”,严防“灯下黑”,为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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