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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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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42万余人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比例约为6:4;招生工作8月10日至19日进行

 

    本报讯(记者陈娟)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分解下达各县(市、区)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任务的通知》,按照计划,我市普通高中招生34210人,约占全市初三毕业生总数的61%;中等职业学校送生、招生2.9万人。

    今年我市初三毕业生共55943人,根据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任务,全市普通高中招生34210人,将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8800人招生任务。这意味着将有21733名毕业生选读中等职业学校。今年我市参加中考的市区考生12228人,根据分解招生任务,市直属高中及五城区高中招生71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5128人。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任务全部分配到所辖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并组织学校按时按量完成招生任务。各县(市、区)要安排1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辖区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国家级改革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区直中职学校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初中毕业生,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要全部招收建档立卡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招生计划为最低计划控制数,各县(市、区)原则上按6:4(普通高中占比60%,中职学校占比4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流,要动员和指导初中毕业生报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安排,桂林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工作在8月10日至19日进行。8月10日至9月2日,市(县、市、区)属职业类学校招生网络报名及录取。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可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九年义务教育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力证明,根据各学校、专业招生要求,分别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读中等职业学校,并由学校自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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