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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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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一单制”结算、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初生新生儿住院直接结算……

桂林优化医保服务流程 提升群众获得感

 

    
    本报讯(记者徐莹波 通讯员吴澜慧)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去年3月成立以来,该局积极推行医保“一站式、一单制”结算、贫困户先诊疗后付费、初生新生儿住院直接结算等多项便民措施,进一步精简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大大方便参保群众,进一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

    据悉,医保报销“一站式、一单制”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所涉及医保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报销、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救助等,均可在一个窗口、一张单据即时结算。通过“一站式、一单制”结算,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目标,方便了群众就医。

    为助力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市医保局针对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服务。目前,全市患有29种慢性病并符合慢性病卡办理贫困人员实现“应办尽办”,全市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住院发生的医保范围内费用按照政策“应报尽报”,有力解决贫困人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市医保局还实施初生新生儿市内住院直接结算制度,对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可直接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参保登记并缴费,不需要再凭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资料办理报销手续,只需缴费成功后凭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即可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

    此外,市医保局还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满足“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就医用药需求,在村卫生室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直接结算服务。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治疗“两病”,取消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基金起付标准,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由基金支付95%,保证“两病”药物品种齐全,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优化服务永远在路上。”市医保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后,医保部门将加快推进“桂林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正式运作,大力拓展信息查询、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移动支付等应用;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进一步简化备案申请材料,如异地转诊只需提供社保卡和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异地长期居住只需提供社保卡和有效居住证明,单位外派的只需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推行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材料容缺“承诺制”,努力实现应备尽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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