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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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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市区小升初和直属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出台

 

    本报讯(记者陈娟)5月27日,记者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暨2020年市区小升初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市教育局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0年市区小学升入初中和市直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新规定,提出了新要求,并对市区小升初和市直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学生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

    规范招生工作通知主要从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原则、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规范特殊群体和特殊类型招生,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和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等6个方面,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必须坚持以县为主、免试入学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入学,严禁以任何形式掐尖招生;要明确招生范围,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学生可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报名,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学校的学生,每人可填报不超过3个学校志愿。规范招生录取行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对于特殊群体和特殊类型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要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现行政策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民族班、国际班招生;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此外,我市将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各种实验班。教育行政部门将健全招生监管与问责机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计划的全部摇号

    今年凡是符合市区初中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家长指导下自愿选择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报名,但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

    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五城区及市直属公办初中,主要通过地段划片、多校划片和分流招生3种形式进行招生。其中,桂林中学初中部和桂林十三中面向秀峰区榕湖、乐群、中华3所小学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桂林中学、十八中、逸仙中学、中山中学、十九中、长海实验学校等6所公办初中面向五城区实施分流招生,旨在缓解因生源分布不均造成的市区小升初学位供需矛盾,分流招生由学生自愿选择报名参与。多校划片和分流招生须在招生入学电子平台上统一报名,每名学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学校志愿。当报名人数大于相应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被分流招生录取的学生及未报名民办初中的学生,将通过所在小学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后,由市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对应学区公办初中就读。

    市直属民办初中统一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接受五城区及学校所在地县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报名。具备充分住宿条件的民办初中,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可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5%的学位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选择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填报不超过3个志愿。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民办初中应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时,民办初中应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对于首次报名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可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补录。补录的报名办法、报名方式和录取程序与首次录取相同,报名对象仅为首次报名时填报过民办初中志愿、但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五城区及民办初中所在地县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对于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将结合学区公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由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公办初中“兜底”就读,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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