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市与市本级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效监督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组织财政收入258.79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03亿元,增长8.8%。财税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在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落地生效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保“三保”和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0.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7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6.3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79亿元;调入资金62.43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4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0.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0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25亿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3.24亿元,当年收大于支1.1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全市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75.32亿元,增长1.0%;非税收入77.47亿元,增长1.5%。 (2)全市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4%,增长8.8%。重点支出情况如下:扶贫支出18.85亿元,增长2.6%;教育支出76.45亿元,增长5.4%;科学技术支出2.91亿元,增长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9亿元,增长7.4%。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36.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6.6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7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84亿元;调入资金14.66亿元;一般债务收入26.86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6.2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4.3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06亿元;转贷下级政府一般债务支出3.1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3.30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0.24亿元,收支相等。 (1)市本级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3%,增长2.7%。其中:税收收入19.86亿元,下降7.5%;非税收入26.57亿元,增长11.9%。 (2)市本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增长7.2%。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达81.78亿元,增长10%。 (3)总预备费执行情况。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80亿元,全年动用完毕。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4)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市本级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11.06亿元,增长19.4%。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7.23亿元,增长35.6%;专项转移支付3.83亿元,下降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4.1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7.21亿元,完成预算的89.1%,增长75.5%;上级补助收入4.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22亿元;调入资金0.0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3.67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84.15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71亿元,完成预算的71.1%,增长31.4%;调出资金61.6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1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28.74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6.8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增长23.9%;上级补助收入0.7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67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0.87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6.84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增长22.6%;补助下级支出3.23亿元;调出资金13.8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7.40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8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1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亿元,完成预算的43.8%,增长57.5%;上年结余收入0.7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1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4亿元,完成预算的22%,增长5.5%;调出资金0.8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44亿元。 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6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增长58.5%;上年结余收入0.2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6亿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下降25.6%;调出资金0.83亿元;结转下年使用0.0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1.80亿元,完成预算的97.1%;支出175.0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2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08.57亿元。其中:(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39亿元,支出95.94亿元,当年结余-20.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亿元;(2)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45亿元,支出0.38亿元,当年结余0.08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73亿元;(3)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62亿元,支出17.59亿元,当年结余1.0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16亿元;(4)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47亿元,支出25.72亿元,当年结余15.7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8.69亿元;(5)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68亿元,支出32.51亿元,当年结余0.1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7.05亿元;(6)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99亿元,支出0.64亿元,当年结余0.3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81亿元;(7)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1亿元,支出2.30亿元,当年结余-0.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6.12亿元。 (五)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19年自治区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73.7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9.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4.35亿元。分级次情况如下: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68.9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6.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2.47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204.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2.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1.88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61.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75.6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6.20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60.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4.6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16.0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42.01亿元,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举借。收到转贷新增债券42.01亿元(一般债券8.34亿元、专项债券33.67亿元),其中: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13.86亿元(一般债券0.38亿元、专项债券13.48亿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高校、公立医院、土地收储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县(市、区)获得新增债券资金28.15亿元(一般债券7.96亿元、专项债券20.19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公立医院、工业园区、交通、土地收储、棚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2019年全市共获得再融资债券25.14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其中:市本级23.30亿元;县(市、区)1.84亿元。 4.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额(含再融资、核销等)25.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25.4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0.32亿元。 2019年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额(含再融资、核销等)23.33亿元,均为一般债务还本。 5.未来五年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市政府债券余额459.72亿元(一般债券273.52亿元、专项债券186.20亿元)。从分年度到期看,2020年到期51.06亿元(一般债券42.39亿元、专项债券8.67亿元);2021年到期40.16亿元(一般债券18.25亿元、专项债券21.91亿元);2022年到期67.25亿元(一般债券53.58亿元、专项债券13.67亿元);2023年到期101.46亿元(一般债券55亿元、专项债券46.46亿元);2024年到期51.88亿元(一般债券21.86亿元、专项债券30.02亿元);2025年及以后年度到期147.91亿元(一般债券82.44亿元、专项债券65.47亿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根据各年度债券到期情况做好资金筹措方案,确保按时还本付息,维护政府良好信誉。 (六)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自治区核定我市市区及市管县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造成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房地产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完成年初目标、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提高和特定企业上缴利润增加等因素,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出预算调整,并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4.81亿元,增长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46.79亿元调整为44.11亿元,减少2.68亿元,下降5.7%。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34.81亿元,增长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89.96亿元调整为95.14亿元,增加5.18亿元,增长5.7%。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6.61亿元,下降30.9%。其中:基金当年收入由年初的94.32亿元调整为43.62亿元,减少50.70亿元,下降53.7%。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66.61亿元,下降30.9%。其中:基金当年支出由年初的75.37亿元调整为40.82亿元,减少34.55亿元,下降45.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市本级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为1.35亿元,增加0.56亿元,增长70.3%。其中: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当年收入由年初的0.55亿元调整为1.11亿元,增加0.56亿元,增长101%。市本级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为1.35亿元,增加0.56亿元,增长70.3%。其中:国有资本金经营预算当年支出由年初的0.38亿元调整为0.51亿元,增加0.13亿元,增长34.7%。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19年预算执行数均是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 (七)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工作情况。 1.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稳增长成效进一步凸显。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新一轮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优化税费营商环境,预计全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超过33亿元(其中:预计新增减税超20亿元,降低社保费及其他费13亿元)。二是制定“稳财政”十条措施多渠道开源增收,有效弥补减税降费财力缺口。全市各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50.20亿元,压减一般性支出3.69亿元,压减比例超过10%,其中“三公”经费压减0.12亿元。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全市教育、科技、社保、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财政重点支出增长13.6%,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4.8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财政在稳增长和民生事业建设以及“三大攻坚战”等方面的投入,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 2.重大战略实施保障有力,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提升。 一是争取上级资金成绩显著,为保障旅游胜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结合我市的“1+2”国家战略,湘江战役长征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和漓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工作得到中央、自治区领导高度重视的机遇,多方争取政策、资金及项目支持。2019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5.61亿元,同比增加22.64亿元,增长10.2%。其中,市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11亿元,同比增加9.03亿元,增幅达43%。二是筹集资金8.13亿元用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供水、八一桥改扩建、芳香东路新建、万达和平旅游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等市本级各类重大项目建设。争取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亿元,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转型升级;通过竞争性评选成功入选2019年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中央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争取自治区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专项资金1亿元。三是围绕我市“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战略部署,筹集支持工业发展资金3.08亿元,不断加大在培育强优企业、工业招大引强、园区加快集聚、技术改造与创新、企业扩大投融资、工业要素保障等关键领域财政投入的力度;筹集自治区重大产业项目资金1.50亿元,用于支持桂林深科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筹集资金5.15亿元用于园区基础建设和土地储备。四是争取上级超调资金2.80亿元,全力做好湘江战役红军烈士遗骸收殓资金保障工作,有效保障《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保护总体规划》中68个项目建设保护任务,“一园两馆”顺利落成,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决胜桂林“两个建成”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3.“三大攻坚战”全力推进,突出矛盾进一步缓解。 一是积极筹集资金确保债务按时还本付息,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市累计获得置换债券292.43亿元、再融资债券45.91亿元,有效缓释财政金融风险。2019年获得新增债券42.01亿元,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隐性债务有序平稳化解。二是大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投入保障,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市财政共筹措安排扶贫资金18.85亿元,全力支持510个贫困村同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推进2个极度贫困村、4个深度贫困乡镇、50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投向贫困村的集中供水、产业扶持等脱贫攻坚项目。同时,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整合规模效应,加大粤桂扶贫协作支持力度,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精准扶贫见实效。三是重点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筹集资金5.81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漓江流域生态保护、城市管网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青狮潭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为城市生命线“激浊扬清”,桂林生态优势更加巩固。 4.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达383.52亿元,增长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7.3%。一是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筹措资金74.29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安排17亿元,确保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10亿元,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发放;安排3.50亿元,确保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8.43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及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安排1亿元,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助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安排0.56亿元,保障我市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待遇发放;安排0.36亿元,提高我市环卫工人待遇水平;安排0.20亿元,支持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培养以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筹措资金59.71亿元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安排23亿元,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安排4.39亿元,全力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联体建设、分级诊疗等各项工作开展;安排3.57亿元,支持推进重点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及中医药发展等工作。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筹措资金76.45亿元,重点支持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色高中内涵建设和发展,职业教育突破发展。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惠民工程。加快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其中,市本级筹措资金1.56亿元,用于桂中临桂校区、中山中学城北校区建设及十八中初中建设等;筹措资金0.12亿元,着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桂西幼儿园和三皇路幼儿园两所市直属公办幼儿园2019年正式投入使用;筹措资金0.22亿元,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5.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财政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办〔2019〕26号),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改革,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集中财力补短板。印发《桂林市本级创新预算管理支持补短板实施方案(2019-2021年)》(市政办〔2019〕29号),通过“推进三个统筹”“促进三个联动”“盘活三个现有”,打破资金使用条块分割、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集“零钱”成“整钱”,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理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三大园区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调研工作部署要求,参与制定《深化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办发〔2019〕97号)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办发〔2019〕103号),进一步完善三大园区的财税体制。四是建立完善保障与激励并重的转移支付制度,下达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奖励资金0.29亿元。 6.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进一步规范。 一是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全年共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地方预决算公开以及国有资产收益监管等检查,共清理收回财政结余资金近3亿元,上缴非税收入0.50亿元,纠正不符合《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问题资金1.90亿元,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管理。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预算编制的绩效导向和源头把控,全面深化绩效目标管理改革。绩效目标申报实现部门全覆盖,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和200万元以上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畴。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单位自评、专家组评审、第三方独立评价和财政再评审相结合的多层次评价体系。2019年对市本级96个预算部门21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金额达32亿元,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一级预算部门实现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目标申报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列入市绩效办对各预算部门的考核指标,强化预算绩效和政府绩效考核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责任,完善项目管理,积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市本级“三公”经费全年支出0.38亿元,下降26.9%,自2013年以来以年均15.6%的速度持续下降,连续7年只减不增,例行节约成效显著。 7.关于落实人大建议方面内容。 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和课题调研,认真承办和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并答复意见。针对培育和壮大财源、加强预算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等问题,采取了加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和上缴金额、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等措施加以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9年市财政局承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10件)。在办理建议的过程中,市财政局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代表和单位,充分听取和采纳代表意见,所有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办理完毕,送达相关代表和单位并获得高度认可,荣获承办建议先进单位。通过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有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总的看来,2019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项财政改革取得新的进展。但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税收收入受大规模减税政策影响减收幅度大,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盘活存量资金空间缩小,支出刚性需求加大,各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剧;县域经济发展相对趋缓,部分县区财政运行困难;一些地区和部门重分配轻管理,预算绩效不高;财税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改革举措落地见效需下更大功夫;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局部地区债务风险偏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2020年,我市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具备新的有利条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质量效益逐步提升,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但也要看到,国内外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复杂,“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难度增加。 收入方面,财政增收面临较多制约因素,财政收入增速仍将稳中趋缓:一是经济税源增量受限。影响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更多,风险挑战更大,下行压力加大,一些重要支撑指标增长乏力,集中表现在工业持续低位运行,消费市场增长乏力,财税增收基础制约明显,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收增量有限。二是资源型税收可持续性不强。从税源结构看,近年来我市税收增长过多依赖房地产、建筑等资源型行业,随着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和工业生产者价格增长回落,资源型行业税收贡献将逐步减弱。同时,由于高技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规模小,税收可持续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三是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影响明显。2020年减税效应还将继续释放,特别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等翘尾减收、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影响仍然持续,年中还可能面临推出新的减税降费政策,短期看减税降费对收入增长影响较大。(下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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